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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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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67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及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红富先生临时召集。

2、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及董事代表9名(其中董事马红富因公务出差,授权委托董事王国福代表出席及表决;董事王国福、陈玉海、张骞予参加现场表决;董事宋晓鹏、叶健聪、刘志军、赵新民、黄楚恒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副董事长王国福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68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修订)》、《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连续十二月内的累计担保金额及单笔担保金额均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且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详细情况介绍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可对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具体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1,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1,000万元,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资金流动性风险及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及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和浙商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3、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运作方式及财务数据

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的担保方式及担保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本公司及子公司在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

1、担保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

2、子公司未经审计2018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公司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以上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和浙商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4,3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68%,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93%,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