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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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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
购回的公告

2018-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

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刘维群关于其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9月22日,刘维群将其持有的75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63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9月26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临2017-047)。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其质押股份变为975,000股。2018年9月6日,刘维群将其持有的525,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上述质押股份的补充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0%,详见公司2018年9月7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042)。上述质押及补充质押股份合计为1,500,000股,原定购回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

2018年9月20日,刘维群针对其质押的1,500,000股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购回日期延长至2019年3月20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忠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王黎明、金建全、初照圣、李德敏、杜秋敏、刘维群、赵红星等十人)(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刘维群持有公司股份16,768,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8%,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9451%,占公司总股本的0.097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1,95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84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0.4033%,占公司总股本的0.0971%。

刘维群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偿还。其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刘维群将通过补充质押或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维群持有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768,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8%。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18年7月30日,公司披露《滨化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8-040),刘维群拟减持股份不超过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53%,减持价格为按市场价格,减持期间为2018年8月17日至2019年2月13日。截至本公告日,刘维群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表中的十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仅为刘维群单独实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未实施减持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未实施减持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目前二级市场形势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刘维群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