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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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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2018年10月8日
至2018年10月12日
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的公告

2018-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一)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原则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6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二)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10月7日。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自2018年10月13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

2、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共5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内按销售机构规定提交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销售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

5.2场外非直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销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

召开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开会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10时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五层A525室 

4、会议登记办理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9时0分至9时45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9月28日,即在2018年9月28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确定和公布监票人(包括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和从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中选举的两名监票人)、公布见证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姓名;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享有表决权的与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议案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表决后立即对投票情况进行清点,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公证机关公证员发表公证词;

10、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2、基金管理人代表;

3、基金托管人代表;

4、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5、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或其他机构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的,应按“七、授权”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或其他机构出席本次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还应按照本公告“七、授权”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七、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除直接参会表决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三)授权方式”列明的方式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本次大会并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投资者也可在买入本基金的同时签署授权委托书,待买入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代理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则授权无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出席本次大会并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行使权利,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为受托人。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建议增加受托人名单,并另行公告。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书面方式进行授权,具体要求如下:

1、授权委托书样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书面方式授权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2、书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①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的,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人个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代表该受托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受托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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