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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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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的公告

2018-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8-047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21日,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香港”)出具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披露的报告书。

根据相关要求,现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原报告书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中“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原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电气总公司将持有海立股份A股191,039,421股,占总股本的22.05%,通过集团香港持有海立B股27,407,225股,占总股本的3.16%,电气总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2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增持海立股份股票的意向,但目前尚未形成具体的增持计划,将视市场整体情况确定具体计划。若今后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修订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电气总公司将持有海立股份A股191,039,421股,占总股本的22.05%,通过集团香港持有海立B股27,407,225股,占总股本的3.16%,电气总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2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数比例下限为0.1%,增持比例上限为不超过4.68%。未来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且若出现上市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采取其他方式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股比。

二、“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原内容:

修订后:

除上述内容外,报告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