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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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部分
员工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2018-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8-05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部分

员工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以下简称“参与人”)委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长城证券金徽酒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规模为8,500万元,并于2018年6月29日开立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长城证券金徽酒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132,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增持金额81,176,877.22元。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长城证券金徽酒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完成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长城证券金徽酒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长城证券金徽酒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本次增持计划专设,增持实施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参与人之一亚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1,212,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8%,为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披露的增持计划: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部分员工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公司根据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于2018年7月26日披露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部分员工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披露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部分员工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长城证券金徽酒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902,014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230,000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132,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增持金额81,176,877.22元,增持成交均价15.82元/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长城证券金徽酒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止。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8-05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19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18-05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

减持行为及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1人,分别为:周志刚、张志刚、王栋、廖结兵、熊建基、石少军、崔海龙、杜学义、唐云、谢小强、张斌。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金徽酒股票的行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金徽酒股票的计划,并均已承诺: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的股票,亦不存在任何涉及上市公司的股票减持计划。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同时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或处罚的,本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及时、足额地向公司作出赔偿或补偿。”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