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编号:(临)2018-08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26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股票质押的函》,包钢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包钢集团于2018年9月25日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2,265.7730万股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办理了期限一年的质押融资业务,本次业务已由中金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质押的12,265.7730万股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9月25日,交易到期日为2019年9月24日。
另包钢集团与中金公司商定将双方之前的质押及补充质押业务期限顺延一年,即将2017年9月25日质押的37,593.9850万股和2018年5月29日补充质押的867.0150万股以及2018年7月4日补充质押的5,146.6849万股顺延至2019年9月25日。
本次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2,265.7730万股。
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18年9月26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683.44万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万股,持股总数量2,491,46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6%。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1,088,974.02万股,占持有总额的43.71%。
三、其他披露事项
1、质押的目的
包钢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系为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
2、资金偿还能力
包钢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和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如低于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包钢集团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提前归还融资或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抵质押物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