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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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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风电项目核准公告

2018-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7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风电项目核准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于近日收到兰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兰发改核〔2018〕4号《兰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考兰熙50MW风电场项目工程核准的批复》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了充分利用兰考县风能资源,调整兰考电网能源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认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公示结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492号),同意建设兰考兰熙50MW风电场项目,项目代码:2018-410225-44-02-052713。

项目单位: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堌阳镇、孟寨乡境内。

三、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总容量为50MW。主要建设23台单机容量为22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23台箱式变压器;110kV升压站1座;运营管理中心1座。主要设备:23台WTG-131/2.2型风力发电机组。

四、项目总投资约为41,133万元。其中资本金约为8,22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股权占比100%。

五、项目建设须按照环评批复有关内容实施。项目施工期间、建成后均须使用低能耗设备,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规定,建设单位要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开展宣传教育,增强节能责任意识。

六、项目招标方案、招标内容依照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兰规〔2018〕19号)和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兰国土资〔2018〕253号)已经批复。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上述项目取得核准批复后,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投资建设,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