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6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6名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交疏浚所属天航局向下属子公司中交天航局(印尼)海洋重工责任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中交天航局(印尼)海洋重工责任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的3,376.08万美元境内银行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5 年,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和物产株式会社按照10%的持股比例向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美国洛杉矶宏大广场项目股权合作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公司附属中国港湾(香港)振华工程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获取中交海外地产有限公司(简称海外地产)下属全资子公司中交海外地产(美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金额约为5,5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79亿元)。
2. 海外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4.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交海西参与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海西)联合福州绿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福州绿榕)、福州地铁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现金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中交海西现金投资金额不高于2.31亿元。
2. 福州绿榕为公司控股股东附属的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绿城中国)的附属公司,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4.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一航局房地产公司、中交京津冀投资公司参与投资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下属中交一航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交京津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绿城中国下属天津绿城北方置地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建设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公司方现金投资金额不高于28.86亿元。
2. 天津绿城北方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附属绿城中国的下属公司,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4.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联合置业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减资2亿元,减资后,联合置业注册资本金由819,945,841元减至619,945,841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 审议通过《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
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 同意公司编制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1. 同意聘任彭碧宏先生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2.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辞任以及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6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中交天航局(印尼)海洋重工责任有限公司
●担保数额3,376.08万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和物产株式会社按照10%的持股比例向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1.5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0.68亿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简称天航局),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交天航局(印尼)海洋重工责任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天航局印尼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的3,376.08万美元境内银行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5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和物产株式会社(简称中和物产)按照10%的持股比例向天航局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中交天航局印尼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美元,由天航局和中和物产株式会社合资设立,其中天航局持有其90%股权,中和物产持有其10%的股权。中交天航局印尼公司主要负责印尼吉里汶岛船舶修储基地项目建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航局对中交天航局印尼公司提供3,376.08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5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交疏浚所属天航局向下属子公司中交天航局(印尼)海洋重工责任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天航局为中交天航局印尼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外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该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1.5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0.68亿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6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5,5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79亿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24.97亿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28.76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洛杉矶宏大广场项目股权合作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附属中国港湾(香港)振华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振华)以现金增资方式,获取中交海外房地产有限公司(CCCG Overseas Real Estate Pte. Ltd,简称海外地产)下属全资子公司中交海外地产(美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交美国地产)51%股权,交易金额约为5,5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79亿元)。
香港振华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海外地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的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海外地产全称CCCG Overseas Real Estate Pte. Ltd,系由中交集团下属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房集团)与本公司子公司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港湾)、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路桥)共同于新加坡出资设立的公司,其中,中房集团持有中其51%的股权,中国港湾持有24.5%的股权,中国路桥持有其24.5%的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海外地产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89,204.39万元,负债合计16,353.68万元,股东权益为72,850.71万元,净利润为-7,906.78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型
交易标的:中交海外地产(美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Core (USA) Investment Holding, LLC)
交易类型: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根据项目业务合作需要,香港振华拟向中交美国地产现金增资并持有其51%的股权,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5,5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79亿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
本次交易价格,以中交美国地产经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目标公司企业价值,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洛杉矶宏大广场项目股权合作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中交美国地产现金增资并持有其51%的股权,有助于标的项目的未来合作,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积极意义。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洛杉矶宏大广场项目股权合作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6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共计约为30.57亿元人民币,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24.97亿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55.54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海西参与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一航局房地产公司、中交京津冀投资公司参与投资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下关联交易:
1. 公司下属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海西)联合福州绿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福州绿榕)、福州地铁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中交海西现金出资交易金额不高于2.31亿元。
2. 公司下属中交一航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一航局房地产公司)、中交京津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京津冀投资)与绿城中国下属天津绿城北方置地有限公司(简称绿城北方置地公司)三方共同投资建设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公司方现金出资交易金额不高于28.86亿元。
中交海西、一航局房地产公司、京津冀投资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公司,福州绿榕、绿城北方置地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附属的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福州绿榕和绿城北方置地公司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福州绿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绿榕系由中交集团控制的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2)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余海涛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建华支巷水涧新村6座二层C217室
(5)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贸易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天津绿城北方置地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骏
(4)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76号富裕大厦2-12-1211
(5)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开展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绿城北方置地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63,678.04万元,负债合计61,813.34万元,股东权益为1,864.70万元,净利润为-824.78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的关联交易
1. 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型
交易标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
交易类型: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2. 交易的主要情况
中交海西拟联合福州绿榕、福州地铁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地块竞买,并组建项目公司,其中:中交海西持有10%股权,福州绿榕持有80%股权,福州地铁置业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各方按照股权比例现金出资,中交海西现金出资金额不超过2.31亿元。
3.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
本次共同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投资建设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的关联交易
1. 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型
交易标的:天津中交绿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定)
交易类型: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2. 交易的主要情况
一航局房地产公司拟与京津冀投资和绿城北方置地共同投资建设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并且组建项目公司天津中交绿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其中:绿城北方置地持有41%股权、一航局房地产公司持有39%股权、京津冀投资持有20%股权。各方按照股权比例现金出资,一航局房地产公司和京津冀投资现金出资合计金额不超过28.86亿元。
3.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
本次共同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海西参与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一航局房地产公司、中交京津冀投资公司参与投资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率先进入当地相关市场,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有利于发挥关联方绿城中国的成熟项目经验,提升项目品质,提高公司收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海西参与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一航局房地产公司、中交京津冀投资公司参与投资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公告编号:临2018-06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2月25日签发的国资产权[2014]1203号《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及证监会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1348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的批准,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1日及2015年10月19日于中国境内完成两期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完成首期发行90,000,000股优先股,于2015年10月19日完成第二期发行55,000,000股优先股。
首期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1,000,000元后,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989,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316,9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9,683,089元。截至2015年9月1日止,上述优先股的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080号验资报告。
第二期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5,500,000元后,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494,5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765,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88,734,300元。截至2015年10月19日止,上述优先股的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193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于2015年9月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首期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8,989,000,000元,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81600001040015549的账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316,911元后,本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9,683,089元。
于2015年10月19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5,494,500,000元,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81600001040015549的账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765,700元后,本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88,734,300元。
于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前次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中的存放余额为人民币417,555,970元,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的专用账户(账户:81600001040015549)以及下属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中,专款专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和补充重大工程承包项目营运资金和补充一般流动资金。
于2018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经2015年10月30日召开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止期间,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优先股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8,231,664,000元,具体运用情况如附表3《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优先股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优先股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1600号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于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尚在正常投入使用中。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将前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项目转让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将前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项目转让的情况。
六、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有关内容的比较
比较本报告中披露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 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八、 上网公告附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900316_A12号)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
■
■
■
■
■
注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部分为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2:于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业主方取消部分绿化和环保工程量,产生节余资金。
注3:于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募集资金拟按照付款安排,用于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等尚未支付的后续款项。
■
■
■
注1: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投项目中,项目1至项目6为BT(“建设-移交”)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金额为投资利息收入。项目7至项目29为建造合同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为项目建造收入。
注2: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一般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取得募集资金有助于优化本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本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也有助于支持本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巩固市场地位。
注3:该些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及之前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业主最终验收确认导致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调整效益。
■
■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6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以及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收到傅俊元先生的辞呈。傅俊元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该辞呈自2018年9月27日起生效。
傅俊元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提呈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傅俊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此就傅俊元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深表谢意。
2018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彭碧宏先生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附件:彭碧宏先生的简历
附件:
彭碧宏先生的简历
彭碧宏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彭碧宏先生拥有广泛的经营及财务管理经验,曾于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保利集团,原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任职近20年,历任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保利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保利集团总会计师、党委常委、兼任保利财务公司董事长、保利投资公司董事长。彭先生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财务专业,后取得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是注册会计师。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8-07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交疏浚所属天航局向下属子公司中交天航局(印尼)海洋重工责任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中交天航局(印尼)海洋重工责任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的3,376.08万美元境内银行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 15 年,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和物产株式会社按照10%的持股比例向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美国洛杉矶宏大广场项目股权合作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公司附属中国港湾(香港)振华工程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获取中交海外地产有限公司(简称海外地产)下属全资子公司中交海外地产(美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金额约为5,5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79亿元)。
2. 海外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交海西参与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海西)联合福州绿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福州绿榕)、福州地铁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现金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中交海西现金投资金额不高于2.31亿元。
2. 福州绿榕为公司控股股东附属的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绿城中国)的附属公司,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一航局房地产公司、中交京津冀投资公司参与投资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下属中交一航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交京津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绿城中国下属天津绿城北方置地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建设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公司方现金投资金额不高于28.86亿元。
2. 天津绿城北方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附属绿城中国的下属公司,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 同意公司编制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