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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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8-075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28号广州保利洲际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张振高、彭碧宏、张万顺、刘平、邢怡、张礼卿、谭劲松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军才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合富辉煌(中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项、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且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敏、田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