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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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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3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上午8: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

3、会议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董秘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康春华、王萍萍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

联系电话:0592-7896162

传 真 号:0592-789616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8

2、投票简称:合兴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8-064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21日发出,并获得监事确认。公司本届监事会有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郑恺靖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575.00万元(含59,575.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票面金额、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发行不超过595.75万张(含595.75万张)。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发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的方式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575.00万元(含59,575.0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依次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及提出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制定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于2018年8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929号),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截至2018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关于截至2018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截至2018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987号)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对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方案进行修改,具体投资情况修改如下:拟投资约29,802万元;设计产能:年产6,000万㎡三层中高档纸箱和年产9,000万㎡五层中高档纸箱;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67,690.52平方米。该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并通过自有资金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