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18-01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463号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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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本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张海平、董事余明祥、董事余颖、独立董事冯顺山、独立董事杨运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沈庆国、监事徐晓军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兆忠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彭成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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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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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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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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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3、 上述议案全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霍雨佳 杨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