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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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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05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8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赵晓宏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决定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如下修订:

删除原“第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增加“第六章 责任追究”及以下条款:

“第三十七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三十八条 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应视情节轻重,按照以下方式追究责任: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确定。”

除上述修订外,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相应条款依次顺延。

修订后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8-058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韩铁林先生、莫志明先生、赵晓宏先生、谢景富先生、刘起正先生、伍思球先生、王炜阳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莫志明先生和王炜阳先生为第二大股东CLH 12 (HK) Limited(持股15.45%)提名的董事。(简历附后)

提名高冠江先生、刘文湖先生、董中浪先生、马一德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董中浪先生为第二大股东CLH 12 (HK) Limited(持股15.45%)提名的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三、四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四项议案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59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29日

附: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1、韩铁林,男,1958年生,1982年本科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机械工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副处长,北京四维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奥瑞恩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北京中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财务本部常务副部长、部长、总经济师,本公司总经理,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现任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Henry Bath & Son Limited董事长(兼),诚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本公司党委书记、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莫志明,男,1964年生,硕士学位。历任国泰航空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康捷空国际物流公司董事,DHL供应链北亚区首席执行官、全球空运负责人等多个管理职位,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首席商务官、中国区联席总裁,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兼)、中普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兼),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赵晓宏,男,1966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物流师。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资源开发部经理、贸易本部总经理、商贸部经理、商贸本部总经理,中国物资储运广州公司总经理(兼),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七届董事会董事。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谢景富,男,1964年生,大学本科,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物资储运天津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国(天津)物资国际招商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物资储运天津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本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事业部总经理(兼),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七届董事会董事,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普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国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刘起正,男,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货运代理公司经理助理,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货代一部经理,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货代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物资储运湛江货运代理公司董事,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七届董事会董事、工会主席。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伍思球,男,1966年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工程师。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信息情报中心主任、信息情报处助理、企业管理部副处长、信息处处长、物流管理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河北中储物流中心总经理,中储电子商务(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本公司物流事业部总经理(兼)、武汉事业部总经理(兼);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七届董事会董事。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7、王炜阳,1965年生,学士学位,工程师。历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地产开发部总经理、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天津泰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航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普洛斯(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及普洛斯(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七届董事会董事、北京天目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普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1、高冠江,男,1952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中国建设银行委托代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部主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助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刘文湖,男,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历任烟台市审计师事务所主任,山东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董中浪,男,1964年生,硕士学位。历任林德(厦门)叉车有限公司董事销售部长,欧麟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潍柴动力集团物流总监。现任钟鼎(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欧麟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兼)、上海基舍供应链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马一德,男,1967年生,博士、博士后。现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文澜特聘教授,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第一首席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兼职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成员,北京市政协委员、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05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8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学明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公司监事彭曦德先生委托监事高岭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决定提名王学明先生、彭曦德先生为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9月2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学明,男,1959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人事劳资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董事长(兼),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现任本公司七届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本公司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彭曦德,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储运杂志社广告经营部主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天津物流中心副经理,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部总经理、七届监事会监事、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兼)、中储物流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兼)。本公司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05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于2018年9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赵晓宏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相应条款依次顺延。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8日

至2018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2.00、3.00项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4.00项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18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0、3.00、4.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6日、17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汪照菁

联系电话:010-83673679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二)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