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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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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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南通投资公司
根据南通新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出具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南通投资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口径):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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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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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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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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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照、章程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前6个月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文件;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七)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八)其他必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江山股份的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金华
联系方式:86-513-8355827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杜永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顾建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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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主办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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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良辉 张冯苗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杜永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顾建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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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杜永朝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顾建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上接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