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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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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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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8-040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作出决议,会议提议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至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5:00 至2018年10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2018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7日(周三)至10月18日(周四)期间的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18年10月1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树剑 常 帆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回执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0

2、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8年10月18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10-56403335)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10019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8-041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尤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尤完先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广联达

股票代码:002410

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董事会秘书:李树剑

证券事务代表:常 帆

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电话:010-56403000

传真:010-56403335

公司网址:www.glodon.com

电子信箱:webmaster@glodon.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尤完,其基本情况如下:

尤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IPMP中国认证委员会评估师。曾先后任职于江苏玻璃厂、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业协会。现任北京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教授、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副会长、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截止2018年10月16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自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8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

收件人:常 帆

电话:010-56403000

传真:010-56403335

邮政编码:10019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

尤 完

2018年10月9日

附件: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尤完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