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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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10月10日起,本公司增加浦发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浦发银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转换范围请以浦发银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浦发银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28

网站:www.spdb.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0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18年10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10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3.7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