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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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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8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4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9人。与会董事一致推选武雁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武雁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逐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如下董事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同意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武雁冰先生、钟葱先生、李韶军先生组成,其中武雁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席;同意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姜军先生、李韶军先生、孙长友先生组成,其中姜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同意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李韶军先生、姜军先生、孙长友先生组成,其中李韶军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沈洪辉先生、李韶军先生、张波先生组成,其中沈洪辉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上述各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钟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陈宝康先生、张波先生、孙长友先生、周凡卜先生、孙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薛洪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孙玉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罗东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东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相关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五、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4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海科金集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海科金集团收取担保费率为不超过2%/年的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预计2018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其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申请授信主体的相关股东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额度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关联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武雁冰、张波、孙长友、刘亚敏、查颖因近12个月内在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任职,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七、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对债券市场的分析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议案“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并提交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关于“1、债券发行规模”

变更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变更后: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8、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借款或项目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变更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武雁冰先生, 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联合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曾在建设银行北京前门支行工作,历任分理处副主任、主任、升格支行副行长、行长;曾任天津银行北京分行银行部副经理、业务一部总经理;曾任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涌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雪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海金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鼎海运维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武雁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钟葱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创立至2018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金一云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鸿铭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董事,担任第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并获得“2010中国创意产业领军人物奖”、“中国创意产业杰出贡献大奖”等荣誉称号。

钟葱先生持有公司107,572,8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9%。钟葱其弟钟小冬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6%的股份,钟葱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波先生, 男,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本科学历。曾在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曾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曾在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曾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曾任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融信达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长友先生, 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土木工程系建筑工程专业本科、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曾在北京市海淀区审计局工作,从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综合办公管理;曾任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北京海汇典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曾任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经理。

孙长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宝康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曾任绍兴市越王珠宝金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金越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越金彩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越王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越顺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监事、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贵天钻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宝康先生持有公司33,5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2%。陈宝康先生及其关联方陈宝芳、陈宝祥、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1.26%的股份,陈宝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凡卜先生: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哈尔滨捷夫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周凡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控制的哈尔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458,2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5%。周凡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玉萍女士, 女,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东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和投资规划部总经理,负责企业上市及证券事务和投资并购等工作;曾任职于北京中发智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事战略投资及企业上市等工作;曾任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负责企业上市和融资等工作;曾任北京中科汇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九州梦工厂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资本运营负责人,从事企业上市和投融资管理工作。

孙玉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薛洪岩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EMBA。曾任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董事,南昌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监事。

薛洪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4%的股份,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9%的股份。薛洪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罗东先生,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金融风险管理师。2010年10月-2017年6月,历任深圳市优你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审计助理,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内控咨询顾问,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信用风险评级经理。2017年7月加入公司就职于公司审计部,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罗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8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下午15: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4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3人。与会监事一致推选杨聪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聪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4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海科金集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海科金集团收取担保费率为不超过2%/年的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预计2018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其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申请授信主体的相关股东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的总额度的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关联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杨聪杰先生、李超先生因近12个月内在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任职,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对债券市场的分析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原议案“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并提交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关于“1、债券发行规模”

变更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变更后: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8、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借款或项目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变更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杨聪杰先生, 男,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保定第一造纸厂技术员、技改办副主任、技术科副科长,保定市轻工业供销总公司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河北八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务专员、合规操作部副经理,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现任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兼法务部总经理;兼任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海科融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金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杨聪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8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相关事项,结合对债券市场的分析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原议案“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中“1、债券发行规模”及“8、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变更后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 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 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有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或有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混合品种,具体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 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全部或部分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10、 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11、 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内容外,原方案其他内容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8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换届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举及聘任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6月任期届满,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了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公司于当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监事会主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选举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1、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武雁冰(董事长)、钟葱、张波、孙长友、刘亚敏、查颖

独立董事:李韶军、姜军、沈洪辉

2、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股东代表监事:杨聪杰(监事会主席)、李超

职工代表监事:管春林

3、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钟葱

副总经理:陈宝康、张波、孙长友、周凡卜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玉萍

财务总监:薛洪岩

其中董事会秘书孙玉萍女士联系方式为:办公电话010-68567301,传真:010-68567570,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

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离任情况

1、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原董事长钟葱先生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在公司担任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公司原副董事长陈宝康先生不再担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原董事、总经理范世锋先生在换届后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原董事陈宝芳先生在换届后辞去董事职务,仍在公司子公司任职。

2、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原独立董事张玉明先生、杨似三先生在换届后离任,将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监事离任情况

公司原股东代表监事徐金芝女士、汤胜红女士在监事会换届之后离任,离任后徐金芝女士、汤胜红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4、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原董事、总经理范世锋先生在换届后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副总经理丁峰先生、邹晓晖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晶女士辞去相关职务,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副总经理苏麒安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5、证券事务代表离任情况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张雅女士在换届之后离任,离任后张雅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陈宝芳先生持有公司41,758,6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苏麒安先生持有公司9,359,2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范世锋先生、丁峰先生、徐金芝女士、汤胜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空龙翔”)1.29%、6.03%、0.21%、0.14%的股份,碧空龙翔持有公司149,383,8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陈宝芳先生、苏麒安先生、范世锋先生、丁峰先生、徐金芝女士、汤胜红女士离职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离任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9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一文化”)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4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海科金集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海科金集团收取担保费率为不超过2%/年的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预计2018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其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申请授信主体的相关股东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额度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海科金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海科金集团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

海科金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空龙翔”)73.32%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情形,海科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8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3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沈鹏

注册资本:187931.036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海科金集团资产总额为603,272.19万元,负债总计313,375.06万元,净资产为289,897.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45,829.3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89,914.14万元,净利润为15,849.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91.09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海科金集团资产总额为696,594.86万元,负债总计430,809.79万元,净资产为265,785.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42,516.13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70,069.90万元,净利润为12,009.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13.24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持股情况:

海科金集团持有碧空龙翔73.32%股权,碧空龙翔持有公司股份149,383,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0%。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海科金集团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海科金集团收取担保费率为不超过2%/年的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预计2018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其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申请授信主体的相关股东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额度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以上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8年初至目前,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借款余额为233,420万元,利息金额为1,160.03万元;自2018年初至目前,该关联人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9,381.23万元。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属公司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海科金集团收取的担保费用遵循市场原则,费率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未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 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可有效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9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拟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一、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

二、调整后的各部门主要职责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9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19 年6月届满,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选举管春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管春林先生简历

管春林先生,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职时尚沙发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职深圳市盛峰首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投资部总监、证券投资部总监。

管春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9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5:00至2018年10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3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8年10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债券发行规模

(2)募集资金用途

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以上内容的审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2需逐项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0月25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金一文化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301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10月2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