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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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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8-102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18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不超过46.90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合广告”)提供的担保为不超过10,1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51191233180067),公司为债权人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与债务人易合广告之间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2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91号6幢110室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资本: 1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作品的制作、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2017年,易合广告实现营业收入1,021,886,779.90元,净利润3,187,767.2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易合广告资产总额为448,708,347.08元,净资产为56,581,450.96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债务人: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

1、本合同项下的主合同

主债权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与上海易合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51191233180067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

3、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7、主合同变更

7.1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还款方式、贷款账号、还款账号、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保证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但未经保证人事先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保证人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2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1)债权人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2)债权人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7.3 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保证人仍按照本合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8、保证责任

8.1 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8.2 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券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债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8.3 如果保证人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则保证人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债权人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保证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8.4 如果保证人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则保证人承诺,其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债权人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具体而言,在债权人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

(1)保证人同意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保证人实现了上述权利,则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2)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如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因对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上述担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债权人尚未获偿的债权;

(3)若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为保证人提供了反担保,则保证人基于上述反担保而获得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债权人尚未获偿的债权。

8.5 保证人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6 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债权人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划收债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28,759.26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7年度合并报表)的16.9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1191233180067)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3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131 股票简称:利欧股份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2.75元/股

转股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2024年3月2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21,975,47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219,754.75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219,754.75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 157号”文同意,公司219,754.7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4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欧转债”,债券代码“128038”。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9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四)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2、最新转股价格: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元人民币(含税)。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利欧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6月6日生效。

二、“利欧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18年第三季度,“利欧转债”因转股减少205,200元,转股数量为74,565股。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末,剩余可转债余额为2,197,342,300元。

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 021-60158601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利欧股份)、《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利欧转债)。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