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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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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基,基金代码:160419)、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A,基金代码:150301)、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B,基金代码:150302)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0月9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华安中证证券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四、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情况,因此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证券股A与证券股B的上市交易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增加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0月10日起西南证券开始销售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747,C类:005748)。投资者可在该基金的认购期内到西南证券办理基金认购等相关业务。

咨询办法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关于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经根据《基金合同》计票,参加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共计16130670.97份,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9月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共计29079759.23份)的55.4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6130670.97份基金份额对本次会议议案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本次大会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10月9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资产列支,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0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2018年10月10日,本基金将于决议生效公告日(2018年10月10日)上午10:30复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为实施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方案,基金管理人已将《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

自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之日起,《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生效,《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失效。

2、关于本基金终止上市的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为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转型基准日为本基金终止上市日。

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交易等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3、关于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不少于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赎回或者卖出),本基金的选择期自2018年10月11日起至2018年11月7日止。

选择期期间,本基金暂停办理场内申购业务,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场内赎回业务及场内交易照常办理,不受影响。本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或卖出本基金份额。对于申请赎回的投资者,除持有期限不满7日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外,不收取赎回费。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将于新基金合同生效后转换为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

4、关于本基金转型后的安排

本基金转型为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后,将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不超过三个月,在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其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具体份额折算方案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原本基金的场内基金份额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系统统一变更登记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结算系统。原本基金场内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办理确权登记后,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办理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赎回等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终止上市前持有的原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持有期限不受影响持续计算。办理确权登记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业务规则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证券股B

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B;交易代码:15030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2018年10月8日,证券股B二级市场收盘价为0.391元,相对于当日0.3186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2.72%。截止2018年10月9日,证券股B二级市场收盘价为0.387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基,场内代码:160419)净值和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A,场内代码:15030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10月9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此提示请参与证券股B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