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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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8-04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10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华夏航空第一届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267,043,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6774%。

(1)现场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264,374,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011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2,66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62%。

2、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人,代表股份2,66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62%。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康娅忱、范启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票面利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

(11)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6)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会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8)担保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4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康娅忱、范启辉

(二)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