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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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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0月9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建先生、施晓越先生、Antti Kaunonen先生、谢贵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陈议先生、沈蓉女士、葛仕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陈议先生、沈蓉女士、葛仕福先生的《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400-808-9999及邮箱cis@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届时,该次股东大会当选的董事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以上人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俞汉青先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俞汉青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9年至1996年先后任职于南通石化总公司、中国化学工业部南通合成材料厂工程指挥部、南通开发区总公司,2000年起曾任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虹波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10月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总裁,同时兼任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建先生通过持有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939,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23,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施晓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国际焊接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984年至1998年先后任职于南通渔轮厂和南通中远船舶钢结构有限公司,2000年起曾任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虹波重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南通虹波重机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任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焊接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理事。

施晓越先生通过持有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079,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8%。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Antti Kaunonen先生,芬兰国籍,1959年3月出生,工程学博士。1983年起先后在芬兰坦佩雷理工大学、芬兰美卓集团、德国福伊特集团任职。2014年至今一直担任芬兰坦佩雷理工大学基金会董事。2015年起就职于芬兰卡哥特科集团,现任卡哥特科集团执行委员会成员、卡哥特科集团旗下卡尔玛总裁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Antti Kaunonen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4、谢贵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经济师、审计师;2001年起先后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通虹波重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9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谢贵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议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持有律师职业资格证书。1994年起先后在南京珠江律师事务所任律师,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任律师,2005年起在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曾先后兼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普天铁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6、沈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4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1991年起先后任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审计经理、高级经理、董事、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委员。

沈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7、葛仕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1986年起至今在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东南大学干燥技术研究所所长。葛仕福先生长期从事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干化、污泥深度脱水、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葛仕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敏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汤敏女士、徐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届时,当选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以上人员自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四届监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优艺”)相关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同时中油优艺实际控制人王春山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中油优艺相关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绿怡”)经营情况稳定,同时吴江绿怡控股股东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吴江绿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江苏绿威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汤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1998年起先后任东丽合成纤维(南通)有限公司操业管理系系长,南通虹波重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2008年4月至今,任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1年3月起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汤敏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徐永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23日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年起先后任南通电机厂企业管理办公室管理专员、主任助理,三株公司南通分公司海门办事处主任,南通中宇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杭州蜜玛服饰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南通宏图三胞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南通柔宝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6月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总裁办主任兼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徐永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润邦股份”)全资子公司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环境”)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润禾环境出资33.33%,以下简称“润浦环保”)持有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优艺”)26.64%的股权。

为抓住危废市场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满足中油优艺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中油优艺相关子公司提供相关担保额度3,700万元,用于公司为中油优艺相关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担保额度分配情况如下:

反担保措施及其他情况说明:中油优艺实际控制人王春山将以其所持1.71%中油优艺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参考中油优艺最近一次增资的价格,中油优艺目前整体估值12.70亿元,折算出王春山拟用以提供反担保的中油优艺股权价值为2,171.70万元。另外,王春山也已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拟提供反担保的中油优艺股权不足时向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相关融资机构不认可中油优艺自然人股东提供的担保,而中油优艺其他法人股东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舜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九黎鼎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境成高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均有约定合伙企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有性质的投资机构,也仅作为财务投资人,不参与中油优艺经营管理,亦不会为中油优艺提供融资担保。故中油优艺其他股东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

因公司副总裁章智军担任中油优艺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中油优艺相关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上海路318号

3、法定代表人:崔克礼

4、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焚烧处置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品(HW03)、农药废物(HW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及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新化学物质废物(HW14)、表面处理废物(HW17,仅限336-050-17、#336-051-17、336-053-17、336-055-17、336-060-17、336-067-17、#336-068-17、336-069-17、336-101-1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含酚废物(HW39)、含醚废物(HW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其他废物(HW49,仅限900-039-49、900-041-49、900-042-49、900-046-49、900-047-49、#900-999-49)、废催化剂(HW50,仅限261-151-50、261-152-50、#261-183-50、263-013-50、271-006-50、275-009-50、276-006-50、#900-048-50),合计25000吨/年#;微波消毒处理医疗废物【HW01,感染性废物(831-001-01)、损伤性废物(831-002-01)、病理性废物(831-003-01,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除外)】3000吨/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供热服务;金属材料(危化品除外)销售。

6、成立日期:2001年3月13日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润禾环境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中油优艺26.64%的股权,润启环保系中油优艺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湖北优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优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清河村1幢4幢

3、法定代表人:杨成华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允许经营并未规定许可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18年7月2日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润禾环境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中油优艺26.64%的股权,优达物流系中油优艺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3,7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新增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320,1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77,227.7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67%和71.86%。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2,753.70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347,80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81%和141.02%。(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油优艺实际控制人王春山提供的反担保和相关承诺,并结合中油优艺的企业发展前景及王春山个人的资产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王春山具备较好的反担保能力,公司采取的相关反担保措施能完全覆盖公司对中油优艺及其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反担保措施具体、充分。公司本次为中油优艺相关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中油优艺相关子公司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油优艺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同时中油优艺实际控制人王春山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中油优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中油优艺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发展前景较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被担保对象实际控制人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中油优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油优艺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将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润邦股份”)全资子公司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环境”)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润禾环境出资33.33%,以下简称“润浦环保”)持有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绿怡”)10%的股权。

为抓住危废市场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满足吴江绿怡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吴江绿怡提供相关担保额度7,000万元,用于公司为吴江绿怡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反担保措施及其他情况说明:吴江绿怡控股股东苏州工业园区荣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望实业”)将其所持的吴江绿怡28.58%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参考吴江绿怡最近一次股权转让价格,吴江绿怡整体估值为24,500万元,折算出荣望实业拟用以提供反担保的吴江绿怡股权价值为7,002.10万元。荣望实业已就上述反担保措施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

鉴于吴江绿怡控股股东荣望实业担保能力有限,其提供担保难以获得相关融资机构的认可。另外,吴江绿怡其他法人股东上海紫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朴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铭旺景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均有约定合伙企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故吴江绿怡其他股东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

因公司副总裁章智军担任吴江绿怡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吴江绿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798号

3、法定代表人:许建荣

4、注册资本:204.0816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按有效许可证项目);固废物焚烧、废品、废旧金属回收;木制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01年1月17日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润禾环境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南通润浦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吴江绿怡10%的股权。

8、吴江绿怡的股东结构

9、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10、其他情况说明:吴江绿怡控股股东荣望实业将其所持的吴江绿怡28.58%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吴江绿怡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11、吴江绿怡自2017年年初开始停止生产,并着手实施公司整体搬迁改造。目前,吴江绿怡正处于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建设阶段,对资金有一定的需求。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新增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320,1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77,227.7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67%和71.86%。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2,753.70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347,80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81%和141.02%。(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吴江绿怡控股股东荣望实业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并结合吴江绿怡的企业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采取的相关反担保措施能完全覆盖公司对吴江绿怡所提供的担保额度,反担保措施具体、充分。公司本次为吴江绿怡提供关联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吴江绿怡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吴江绿怡经营情况稳定,同时吴江绿怡控股股东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吴江绿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吴江绿怡生产经营正常,发展前景较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被担保对象控股股东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吴江绿怡提供关联担保是为了满足吴江绿怡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将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5:00至2018年10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2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提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9、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8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吴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施晓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Antti Kaunonen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谢贵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陈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沈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葛仕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汤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徐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4、关于为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议案5、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议案6、关于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1、2、4、5、6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

上述第1、2、3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3日—10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不迟于2018年10月25日下午五点到达本公司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0100206

传真号码:0513-80100206

电子邮箱:rbgf@rainbowco.com.cn

联系人姓名:刘聪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0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3。

2、投票简称:“润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下表所示的投票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同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表

说明:

1、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4*持股数。

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3*持股数。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2*持股数。

5、对于非累计投票的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6、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委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10月2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戴益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戴益明女士将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戴益明女士简历

戴益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1995年起先后任南通电焊机厂办公室副主任、南通三九焊接机器制造有限公司管理部副部长,2007年起任南通虹波重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9年10月起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戴益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吴建先生、施晓越先生、Antti Kaunonen先生、谢贵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议先生、沈蓉女士、葛仕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议先生、沈蓉女士已按照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葛仕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作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三年。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400-808-9999及邮箱cis@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俞汉青先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俞汉青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俞汉青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汤敏、徐永华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名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0月9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下同)单独或共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威”)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17,000万元人民币,担保用途包括但不限于:①为被担保人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②为被担保人向客户或供应商等开具公司保函或各类机构的保函提供担保;③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投标等提供担保;④为被担保人业务经营代为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⑤为被担保人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

本次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分配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莒县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莒县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城区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

3、法定代表人:薛龙国。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污泥处理项目开发利用、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服务;污泥处理工程成套设备、相关产品研发及销售;环境工程治理;环保设备、节能产品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环保建材产品研发及销售;化工产品、水处理剂的销售。

6、成立日期:2016年4月14日。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8、股权结构

9、其他说明:莒县绿威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张家港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宇路6号。

3、法定代表人:薛龙国。

4、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环保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污泥处理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污泥处理设备、环保设备、节能设备、建材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

6、成立日期:2017年7月24日。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8、张家港绿威系江苏绿威的全资子公司。

(三)河北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河北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卓达太阳城阳光大道66号一期欧园。

3、法定代表人:李卉。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环保产品的研发、销售;环境工程治理技术咨询服务,污泥处理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服务;一般废弃物处理处置、固废处理、水处理、市政污泥资源化处置、工业污泥资源化处置、河道淤泥处理处置,污泥干化;生物质燃料挤压加工、销售;环保水泥砖生产、销售(以上范围危险化学品除外)。

6、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8、河北绿威系江苏绿威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概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17,0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新增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320,1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77,227.7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67%和71.86%。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2,753.70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347,80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81%和141.02%。(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江苏绿威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其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绿威及其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江苏绿威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绿威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将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 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望实业”)函告,获悉威望实业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威望实业本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2017年11月13日,威望实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78,000,000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13日,期限12个月。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2018年10月8日,威望实业提前购回上述所质押的部分股票,质押双方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二、威望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威望实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92,303,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7%。威望实业已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30,768,899股,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9.45%,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74%。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控制融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