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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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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4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亿元,期限12个月。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8,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97.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80,112.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9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0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5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来自泰国的消息,公司控股子公司鼎亨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注册登记及首期验资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鼎亨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泰国罗勇府布拉登县玛部央彭区六村7/430号

3、法定代表人:陈魏新、崔海滨

4、注册资本:3.3亿泰铢

5、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2日

6、经营范围:铝箔的生产及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80%的股权、鼎胜铝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江苏荣丽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一方面落实公司国际化的战略举措,加大国际市场尤其是东南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市场参与程度,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打造鼎胜新材铝箔的国际知名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直接投资建厂,不仅可以扩大泰国当地销售、带动周边地区销售、提升国际市场占有率,而且也能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挖掘市场潜力和空间,实现企业的快速成长。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在泰国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国际市场的开拓。本次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目前鼎亨新材料有限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铝箔(泰国)项目备案通知书》

2、江苏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泰国曼谷市《商业发展厅有限公司注册登记证明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6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授权的议案》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包括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星铝业”)、杭州鼎福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福铝业”)、杭州鼎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进出口”)、江苏荣丽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丽达”)、合营公司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

二、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最高额合计99,614.84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共计:33,014.84万元;担保责任余额:76,800.37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责任余额为:23,068.79万元。

三、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责任余额被担保人相关情况如下:

注:杭州鼎成铝业有限公司(简称“鼎成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