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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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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10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九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同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对以下主要服务内容进行增加或变更。

一、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

客户持有指定银行的账户,通过平安大华基金官网交易平台,可以实现在线开户交易。

平安大华基金网址:www.fund.pingan.com

二、资料的寄送服务

1、基金管理人在未收到客户关于需要寄送纸质对账单的明确表示下,将发送电子对账单。客户可根据个人需要,通过平安大华客户服务热线或者平安大华客服邮箱定制纸质对账单寄送服务。客户无需额外承担纸质或电子对账单的服务费用

2、由于交易对账单记录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如果客户选择邮寄方式,请务必预留正确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本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资料邮寄服务原则上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并不对邮寄资料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邮寄资料出现遗漏、泄露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平安大华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根据客户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可提供如资产证明书等其它形式的账户信息资料。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定期定额投资服务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有关公告。

四、网络在线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登录平安大华基金网站,可享有账户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对账单寄送方式或频率设置、修改查询密码等多项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网站亦提供基金公告、投资资讯、理财刊物、基金常识等各种信息供投资人查询。

公司网址:www.fund.pingan.com

电子信箱:fundservice@pingan.com.cn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7×24小时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座席每个交易日9:00-17:00为投资人提供服务,投资人可以通过该客服中心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信息定制和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直销电话: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0755-23990088

六、投诉受理

投资人可以拨打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提所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基金公司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处理。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9月9日发布的公告:

1、2018年3月24日,关于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2018年3月26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的公告;

3、2018年3月29日,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4、2018年4月14日,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期)以及摘要;

5、2018年4月20日,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季度报告;

6、 2018年7月3日,关于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7、2018年7月3日,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8、2018年7月18日,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9、2018年7月24日,关于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2018年8月27日,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十二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2018年4月14日公布的《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期)》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一、绪言”部分。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释义”部分。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8、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

9、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10、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1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七、风险揭示”。

1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7、 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