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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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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8-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欧冶金融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95,980.28万元,负债总额为440,320.43万元,净资产为155,659.8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30.68万元,净利润2,876.65万元。

(3)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源合投资成立于2017年7月14日。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四源合投资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25.00%股权。四源合投资的经营范围为: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股权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源合投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4,735.11万元,负债总额为54.17万元,净资产为24,680.9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1.35万元,净利润124.33万元。

(4)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管道成立于2015年11月23日。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油管道注册资本8,000,0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0.88%的股权。中油管道的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油管道经审计合并资产总额为2,373.18亿元,负债总额为160.61亿元,净资产为2,212.57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6.27亿元,净利润178.91亿元。

(5)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保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太保注册资本906,2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持有其14.17%的股权。中国太保的经营范围: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太保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712.24亿元,负债总额为10,301.05亿元,净资产为1,411.19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8.09亿元,净利润149.91亿元。

四、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中国宝武是公司唯一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是中国宝武,中国宝武前身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0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宝钢集团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重组成立中国宝武。2016年11月17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宝钢集团正式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末,中国宝武注册资本527.91亿元,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

中国宝武的股东是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上述情况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发生变化。

1、中国宝武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279,110.1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荣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821H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宝武主要业务

中国宝武以钢铁为主业,并且围绕钢铁主业的发展需求,着力发展相关多元产业,重点围绕钢铁供应链、技术链、资源利用链,加大内外部资源整合力度,提高综合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形成了钢铁及相关制造业、钢铁及相关服务业、产业金融业、城市新产业、新材料、现代贸易物流、工业服务等领域协同发展的格局。

3、中国宝武主要资产的规模及其分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74,560,675.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6,060,834.59万元,非流动资产为48,499,841.2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4、中国宝武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中国宝武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8)第P030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国宝武2017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中国宝武2017年年度报告已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中国宝武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或存在其他争议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宝武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

2、监事

2 王爱新已于2018年8月退休,股东暂未派驻新的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的简历

朱永红,董事长,男,1969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蔡甸区招商局局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战略研究室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部长,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武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16年10月起任中国宝武总会计师,2017年9月起兼任华宝投资董事长。

马蔚华,外部董事,男,1948年6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计划资金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局长,招商银行行长。2013年8月起任华宝投资董事。

刘二飞,外部董事,男,1958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摩根斯坦利、高盛集团、东方汇理、美林美银集团等公司,现为信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12年8月起任华宝投资董事。

靳海涛,外部董事,男,1954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赛格集团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全球策略投资基金驻中国特别代表,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首席执行合伙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起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李琦强,董事、总经理,男,1971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成本管理处综合主管;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厚板分公司财务部部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宝钢集团(现中国宝武)财务部总经理;2018年7月起任华宝投资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同时担任中国宝武产业金融发展中心总经理。

吴东鹰,董事,男,1963年8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宝钢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经济管理研究院院长,2016年5月起任宝钢集团/中国宝武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经济与规划研究院院长)。2017年6月起任华宝投资董事。

贾璐,职工董事,女,1971年9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宝钢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9月起任宝钢集团金融系统(华宝投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1年9月至2015年2月同时任华宝投资副总经理)。2012年8月起任华宝投资职工董事。

2、监事的简历

王爱新,监事会主席,男,1958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宝钢集团监察部部长,宝钢集团纪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宝武钢铁专职监事。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任华宝投资监事会主席。

王诚翔,监事,男,1962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发展改革部副部长,现任中国宝武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成员。2014年8月起任华宝投资监事。

甘龙华,职工监事,男,1965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华宝投资综合财务部高级经理、资深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资深经理。2017年3月起任华宝投资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9年3月起任华宝投资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李琦强,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节“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之“1、董事的简历”。

(三)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兼职情况如下:

3王爱新已于2018年8月退休,股东暂未派驻新的监事。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分类标准,发行人属于金融业中的“J69其他金融业”。发行人作为中国宝武旗下金融板块的旗舰公司,是中国宝武金融投资管理及服务平台,对中国宝武旗下的金融资源进行集中管理。发行人主要从事投资及咨询业务、证券服务行业、融资租赁行业。

发行人从事投资及咨询业务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依托中国宝武的产业背景和上下游资源的协同优势,对金融保险、钢铁产业上下游公司以及科技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发行人及子公司华宝证券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原则,利用自有资金从事适当的金融资产投资业务;发行人主要通过华宝证券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发行人主要通过子公司华宝租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二)公司所处行业及竞争优势分析

1、投资及咨询行业

(1)行业现状及前景

2000年左右,投资行业在中国开始兴起,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股权投资行业的崛起,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和促进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股权投资行业成为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

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积极稳妥去杠杆,控制债务规模,增加股权融资”以及“管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广义货币M2、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维护流动性合理稳定,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同时在中国金融改革不断推进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的背景下,股权投资的范围和渠道将会更加多样化,整个投资行业的活力也将得到较大提升。

(2)在投资行业中的经营战略方针及竞争优势

发行人作为中国宝武金融板块的旗舰公司,主要承担着对中国宝武现有金融资源的优化,提升股权价值;同时利用公司的资金优势、中国宝武的强大产业背景和上下游资源的协同优势,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公司总体的经营战略方针是:寻求金融产业的投资机会;长期投资金融、钢铁产业上下游、新能源等行业。

公司在投资行业的竞争优势如下:

①资产规模大、盈利能力强

发行人拥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440,128.7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421,359.25万元。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36,839.97万元、净利润233,151.86万元。另外,公司形成的金融服务、能源、汽车租赁、生物科技、创业投资等多行业布局,使其整体抗风险能力加强,不同行业的景气周期和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所不同、互相弥补,体现出较强的抗周期特性,有利于发行人抵御非系统性的风险。

②股东实力较强

公司股东中国宝武信誉卓著,实力雄厚,是中国最大、最现代化的钢铁联合企业之一。从2004年开始连续14年进入《财富》世界500强,2017年居世界500强第204位。

③通畅的融资渠道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优良,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具有非常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与诸多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④规范的管理优势

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系统的公司治理模式。近年来,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上形成了层次分明、设置合理、决策科学、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

2、证券服务行业

(1)行业现状及前景

我国证券公司起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银行、信托下属的证券网点。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新中国集中交易的证券市场正式诞生。

由于证券行业发展初期证券市场不够成熟、证券公司经营不够规范,特别是2001年以后股市持续低迷,2002-2005年证券行业连续四年亏损,行业风险集中暴露,证券公司遇到了严重的经营困难。2004年开始,按照国务院部署,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施了三年的综合治理,关闭、重组了一批高风险公司,化解了行业历史遗留风险,并且推动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运作水平明显提高,证券行业由此步入规范发展轨道。2006-2017年,我国证券行业整体实现连续12年盈利。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2017年经营数据进行了统计。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131家证券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3,113.28亿元,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820.92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384.24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125.37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33.96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310.21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860.98亿元、利息净收入348.09亿元,当期实现净利润1,129.95亿元,120家公司实现盈利。

据统计,截至2018年3月31日,131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6.41万亿元,净资产为1.89万亿元,净资本为1.60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1.18万亿元,托管证券市值40.17万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16.93万亿元。

(2)华宝证券在证券行业中的的经营战略方针及竞争优势

在当前证监会“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背景下,证券公司发展正从“规模驱动”走向“创新驱动”。通过创新、转型,证券行业有望步入业务更加多元化、企业更有活力、发展更加稳健的新阶段。

发行人子公司华宝证券主要从事证券服务工作。结合资本市场发展和证券行业创新发展趋势,华宝证券的经营战略方针是通过把握证券产业升级的机遇,坚持创新发展,以网络经纪和产品销售为抓手,打造以满足客户投资、交易、融资等需求为导向的综合资产管理平台,培育和发展核心竞争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证券与华宝投资旗下管理的金融板块其他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形成产品设计、开发、销售、管理综合体系;此外,持续推进市场化发展,全面实现经营规模、经营模式的跨越式发展;最后,坚持合规经营,执行有效的决策体系和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业务部门遵循“集中管理、分级授权、专业决策、合规操作”的原则,保证业务合规、风险可控,实现业务的稳健、顺畅运行。

华宝证券在证券行业的竞争优势如下:

①中国宝武金融平台的综合金融业务优势

华宝投资已初步具备金融控股雏形架构,协同整合中国宝武金融平台的综合金融业务优势,华宝证券在打造综合专业理财的销售和服务平台方面将更具竞争力,从而具备相对于其他证券公司的特色和优势,形成差异化竞争。

②华宝证券在创新业务方面已取得新成果

华宝证券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近年来,华宝证券不断探索积极推动管理制度、业务及产品等各方面的创新,从而摆脱券商行业同质化竞争,进一步增加自身的利润增长点。

通过近年在创新业务上的开展,华宝证券在量化交易、金融产品分析、设计和销售、非现场交易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重点打造的量化客户专业通道和专业客户孵化体系,在行业内已获得一定声誉;信用业务起步良好,融资业务发展迅速;华宝证券已初步完成特色经营布局,具备进一步发展的能力。

在拓展创新业务的同时,华宝证券选择自主建立金融产品线正式进军互联网金融。华宝证券通过构建“网上揽客+网下服务”模式而打造的电商平台有望成为中国宝武金融板块产品销售终端;同时,其也将成为产品线丰富、最具特色、市场上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平台之一。

③明显的经济区位优势

华宝证券的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区在上海,处于长江三角洲的经济中心和中国国际化的金融中心,形成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华宝证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信息等优势。

3、融资租赁行业

(1)行业现状及前景

据中国租赁联盟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特殊目的载体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约为9,090家,较上年底的7,136家增加了1,954家,同比增长27.40%,其中:外资租赁8,745家,内资租赁276家,金融租赁69家。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融资租赁业务仍然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十三五”时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融资租赁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性,决定了行业在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以及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等方面将面临巨大发展机遇、发挥重要作用。随着行业发展环境日益完善,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规模仍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在产业结构升级、与实体经济细分领域深入结合的需求下,行业企业数量、业务实力、投放规模、业务范围有望取得更大突破。

(2)华宝租赁在租赁行业中的的经营战略方针及竞争优势

华宝租赁依托中国宝武的产业背景,将采取市场化、专业化、差异化的经营策略,以常规租赁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为主,同时兼顾融资租赁通道业务并与业内其它租赁公司开展联合租赁、转租赁等业务,致力于成为一家“品牌卓越、经营稳健、持续成长、行业领先”的融资租赁公司。

(三)发行人收入合计的构成

发行人的业务主要为投资及咨询业务、证券服务行业和融资租赁业务。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收入合计分别为547,915.54万元、285,603.43万元、360,152.46万元和39,479.13万元,其中投资及咨询业务收入分别为467,871.60万元、225,878.59万元、292,471.40万元和19,536.58万元,分别占收入比例为85.39%、79.09%、81.21%和49.49%。最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合计的构成情况如下:

(四)业务经营状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投资及咨询业务、证券服务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

1、投资及咨询业务

(1)长期股权投资业务

①业务概况

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业务主要是华宝投资开展,由投资银行部具体实施。发行人将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巩固和深耕现有业务,积极探索和发展创新投资业务。发行人依托中国宝武的产业背景和上下游资源的协同优势,面向市场,助力经济“脱虚向实”,助推中国宝武战略规划顺利实施。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257,818.25万元、174,003.50万元、219,994.27万元和1,901.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比例分别为47.05%、60.92%、61.08%和4.82%,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收入板块。其中:2015年至2017年中国太保在实现投资收益方面分别贡献了251,205.76万元、170,847.69万元、207,760.54万元。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股权投资业务分红情况分别为70,657.09万元、132,667.15万元、101,760.46万元和1,454.54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投资收益及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中国太保于2017年末已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核算。

注2: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收益系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没有活跃市场报价的非上市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即股权分红。

②业务模式及管理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位主要是:寻求金融产业的投资机会;利用自有资金对金融、钢铁产业上下游、新能源等行业进行长期投资。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行党委会、党政领导联席会审核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审议决定。在投后管理方面,由投资银行部负责后期维护,由业务部门自行负责风险检查,发现存在风险的项目由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进行处置。

授权审批方面,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建立了“股东-董事会-党政领导联席会-投资银行部”多层次的投资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决策和操作程序及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流程。

(2)金融资产投资业务

发行人金融资产投资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华宝证券及华宝投资金融市场部具体实施,主要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原则,适当开展金融资产投资业务,除开展传统证券投资业务外,投资一些低风险、稳定收益的信托产品及匹配公司投资风格的基金产品。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金融资产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206,321.55万元、48,702.34万元、64,677.73万元和16,543.65万元,除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之外,收入相对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金融资产投资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已剔除成本法核算的没有活跃市场报价的非上市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即股权分红。

2、证券服务业务经营状况

发行人的证券服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华宝证券从事,主要业务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80,043.94万元、59,724.84万元、56,362.83万元和21,034.03万元;其中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43,308.49万元、28,003.32万元、29,764.89万元和8,445.26万元,分别占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的54.11%、46.89%、52.81%和58.93%;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分别为17,614.20万元、14,767.01万元、10,915.63万元和2,150.38万元,分别占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的22.01%、24.73%、19.37%和15.01%。从上述业务占比来看,发行人证券服务业务主要以稳定的证券经纪业务为主。报告期内,发行人证券服务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1)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即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项业务。证券经纪业务还包括代销金融产品等。其中代销金融产品指证券公司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宝证券已在舟山、上海、北京、福州、深圳、成都、武汉、杭州等地共设立17家证券营业部。通过持续提升量化业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交易系统,提供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完善量化业务服务体系来打造经纪业务核心竞争力。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发行人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43,308.49万元、28,003.32万元和29,764.89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投资咨询业务

发行人投资咨询业务主要以动态化资产配置与组合投资作为研究重点,为金融机构提供定制化服务,与多家保险机构建立了FOF专项研究项目,连续多年发布了《中国金融产品年度报告》。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发行人实现投资咨询收入分别为347.57万元、1,847.50万元和112.67万元。

(3)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发行人已形成母基金、量化投资、债券投资和ABS固定收益产品并重的经营特色,打造了华量、华盛、华芮等特色资产管理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2,988.03万元、1,377.74万元、4,145.24万元和1,004.41万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1,959.33万元、875.55万元、2,445.79万元和652.97万元,分别占其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5.57%、63.55%、59.00%和65.01%。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管理资产规模分别为1,425,623.59万元、779,210.15万元、1,343,349.49万元和1,473,972.38万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分别为556,214.42万元、426,501.83万元、559,001.25万元和696,318.71万元,分别占管理资产总规模的39.02%、54.74%、41.61%和47.24%。

(4)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承销业务,企业改制重组及兼并收购财务顾问业务等。自2014年取得证券承销以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承销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以来,华宝证券着力推动项目储备,上述业务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5)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计入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3、融资租赁业务

①业务概况

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华宝租赁来进行。华宝租赁于2017年2月成立,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18.24万元,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②业务模式

华宝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主要分为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

直接租赁是指华宝租赁作为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向设备供应商购买选定设备并支付货款,设备运抵承租方经营地并投入运行后,承租方按期向华宝租赁支付租金,其中最后部分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自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设备一经交付,虽然出租方仍拥有法律意义上之所有权,但实际上与设备相关之一切运营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要在租赁期限内购买保险以维持租赁设备投保状态,并且以出租方为第一受益人,保费则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届满后,若承租方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其可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

售后回租是指基于承租方现有设备,交易一般不涉及设备供应商。承租方通过向华宝租赁出售自有设备,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华宝租赁,并租回作融资租赁,待租赁到期后再由承租方回购租赁物。售后回租模式下,包括保险及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安排方式等在内的租赁合同条款和直接租赁模式基本一致。

③管理模式

华宝租赁建立了统一规范、完整和清晰的租赁业务操作标准,华宝租赁在项目导入阶段,制定标准资料清单和业务展业指引;在项目立项阶段,设定简化的立项审批流程;在项目尽职调查阶段,规范尽职调查报告格式,细化调查步骤,明确调查职责;在风险评估阶段,规范审查审批内容,确保审批的独立和专业性;在项目评审阶段,规范审批权限,在其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细化起租前和起租后变更的审批权限;在合同签订阶段,细化合同制作和现场签约要求;在项目放款阶段,优化放款流程,严格落实放款审批条件;在租金催收阶段,按催收节点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和工作流程;在租后管理阶段,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岗,统一租赁资产管理的范围与内容,制定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检查频率和报告要求,构建风险预警和退出机制,设置资产处置及回收启动条件及程序,规定项目结束流程及风险追责程序;同时,对租赁业务全过程还规范管理档案记录。

(五)经营业务资质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资质主要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取得,主要情况如下:

七、发行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情况

(一)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运作。《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形成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

1、股东

公司股东为中国宝武,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审批战略规划;

(2)委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长期投资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11)修改公司章程;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中国宝武认为需要由其行使的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七人。董事会包括一名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股东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任期届满,经股东连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的决定,向股东报告工作;

(2)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3)制定公司长期投资方案(含并购);

(4)制定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案;

(5)决定股权转让(不含本公司);

(6)决定公司非股权性资产转让;

(7)制定公司上市融资方案;

(8)决定以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方式进行的融资;

(9)决定公司担保;

(10)决定公司短期投资;

(11)指定对公司进行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2)根据中国宝武干部管理程序规定,聘解公司经营层人员;

(13)制定公司经营层薪酬福利方案;

(14)决定公司社会捐赠、赞助;

(15)认定公司资产损失;

(16)决定公司账销案存资产销案;

(17)在遵循中国宝武组织机构管理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

(18)在遵循中国宝武管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9)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0)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1)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2)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2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24)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2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应经全体董事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三人。监事会成员中包括一名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非职工监事任期届满,经股东连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经营的情况;

(2)检查公司的财务,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检查公司的经营效益、预算实施、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运营等情况;

(4)检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可以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5)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半数监事通过后生效。

4、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其中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人选由股东决定、董事会聘解。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8)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行使上述职权,总经理不行使职权或因故不能行使职权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理行使其职权。

(二)发行人股东、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规范公司的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图

(四)发行人各部门主要职责

发行人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行政文秘、运营改善、品牌建设与公共关系、董监事会事务等其他事务。

2、人力资源部

主要负责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岗位设计,确定人员编制,完善员工岗位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领导人员管理体系和制度,完善领导人员任用、评价机制;薪酬激励机制的研究、策划和完善;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并建立完善员工培训体系,制订实施培训计划。

3、金融市场部

主要负责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资本市场进行跟踪研究,制定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方案;制定公司年度资金计划,并根据资金计划进行资金平衡及余额管理;公司融资方案制定、实施、利息计算、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事务的动态管理。

4、投资银行部

主要负责公司及子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综合管理,包括组织编制、实施情况跟踪及动态调整等;开展金融领域的投资并购、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股权运作、资产处置、资源整合等;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及产业基金投资业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综合管理;开展产融结合业务,包括发掘集团内外部的产融结合业务机会、组建团队、设计产品、组织实施及市场推广等。

5、财务部

主要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综合管理;公司会计核算、决算、电算化及档案保管等会计基础工作的综合管理;公司税务工作的综合管理,重大业务或经营活动的税务筹划;公司经营分析材料的编制;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指标、公司融资业务指标监控及预警;年度关键业务指标的拟定。

6、风控合规部

主要负责推动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等;公司重大项目法律事务的管理;日常经营整体合规性的审核管理。

7、审计监察部

主要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公司财务收支、经营活动及项目运作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监察对象遵守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组织推进效能监察建设,配合纪委开展廉洁从业及反腐倡廉等工作。

8、党群管理部

主要根据党委工作需要,负责起草和制订党委的决议、决定、报告、工作计划、总结、制度等各类文件;组织传达中央及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策划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具体负责开展对光大党员的党风党纪和道德风险教育,围绕业务重点开展廉洁风险梳理防控工作。

八、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及受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影响或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法律事项或潜在法律风险。

(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九、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一)业务独立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已经分开,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二)资产独立

发行人经营和办公场所独立,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各种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的资产进行经营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独立的职工薪酬制度及完整的职工培训计划,与控股股东独立运作。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财务独立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财务方面已经分开,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独立核算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税务登记号,依法独立纳税。

(五)机构独立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机构方面已经分开。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十、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参见本节“四、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子公司及下属企业

参见本节“三、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3、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4、其他重要关联方

注:公司受中国宝武委托,代为其管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所列以外的由中国宝武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其他关联方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定价政策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公允价值为定价依据。

2、决策权限以及程序

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会议制度、决策事项、投决会流程以及决策结果、后续监管等情况做出了详细规定,使得公司在投资领域的关联交易更加规范化。

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发行人从中国宝武及其下属公司取得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1,100.82万元、4,402.43万元、9,364.32万元和1,271.77万元,占公司证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4%、13.65%、27.37%和13.96%。报告期内,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关联担保情况

注:截至2018年3月末,上述对外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0.97亿元。

(4)关联租赁情况-发行人作为出租人

单位:万元

(5)关联租赁情况-发行人作为承租人

单位:万元

(6)关联托管情况-发行人作为受托方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宝武与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签订人民币资金运作业务委托协议,公司向委托人中国宝武提供人民币资金运作业务的策略咨询并根据委托人的指令代为操作资金运作交易。业务委托期限由2011年1月1日开始,于委托人书面通知终止之日终止,上述业务委托已于2017年终止。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实现的管理费收入为595.00万元和349.00万元。

(7)采购设备及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设备及服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十一、发行人资金占用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除本节“十、关联交易情况”中披露的关联担保情况外,最近三年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债券存续期内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出现必要的新增非经营性资金拆借或往来事项,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十二、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近年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已在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子公司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近年来运行情况良好。

(一)财务管理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制定了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和费用管理等办法,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项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华宝投资[2008]003号),包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财务收入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产管理、资金余缺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内容,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公司财务管理各主要方面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公司资金营运效率,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管理,建立统一、高效、合理的资金管控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华宝投资[2016]071号),对资金管理分类、资金划拨的审批权限、资金信息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划款凭据的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3、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华宝投资[2008]011号),对银行账户的开立、银行账户的使用和资料保管、银行账户的撤销、银行账户印鉴章的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4、综合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费用管控,保障不同费用管理制度内容的有效衔接,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综合费用管理办法》(华宝投资[2016]070号),对费用管理原则、费用标准、费用预支、报销程序,差旅费管理、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其他费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业务管理

1、自有资金运作管理办法

为保障公司投资业务的正常运作,提高运作效率,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投资[2008]002号),对自有资金运作职责与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2、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立项、决策、实施、终止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防范业务风险,促进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华宝投资[2009]002号),对业务管理体系、业务操作基本程序、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3、股权投资业务操作流程

为适应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立项、决策、实施、终止的需要,规范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操作,根据《公司法》、股权投资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的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操作流程》(华宝投资[2009]003号),对立项、论证决策、实施、终止、股权投资报告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4、自有资产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自有资产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的发展,规范固定收益投资业务行为,明确投资决策流程、授权体系和风险管控机制,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产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华宝投资[2014]045号),对职责与分工、投资范围、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5、自有资产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金融资产投资业务的发展,完善金融资产投资业务流程、明确金融资产投资业务职责、加强金融资产投资业务风险管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产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华宝投资[2014]046号),对金融资产投资业务范围、分工与职责、授权体系与业务管理、风险控制、账户及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三)风险管理

1、内部风险控制规定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发展,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公司制定了《内部风险控制规定》(华宝投资[2014]073号),对内部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2、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防范和减少签署、审批、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及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华宝投资[2014]036号)、《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合同与廉洁协议双签制度管理办法》(华宝投资[2017]022号),对分工与职责、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审查批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合同纠纷的处理、合同归档制度、合同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3、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防范法律风险,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华宝投资[2014]038号),对一般管理事项、合同管理、对外投融资管理、常年法律顾问、外聘律师管理、对外争议处理的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四)重大事项决策

1、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适应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职能、决策机制和授权体系,公司制定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华宝投资[2017]050号),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负责投资业务的决策机构。设主席一名,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领导工作。

2、授权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各类业务发展,完善授权体系,明确授权内容,明晰审批权限,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制订了《授权管理办法》(华宝投资〔2016〕008号),梳理了授权层级,从绝对额和相对比例两个角度,细化了不同种类业务限额,以规范投资业务,切实防范各类投资业务风险。

(五)子公司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华宝投资对外投资行为,完善华宝投资派出董事、监事运作机制,优化重大事项申报、决策、表决、执行程序,确保华宝投资战略意图的有效贯彻,切实保障华宝投资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制订了《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流程》(华宝投资[2017]040号),对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制定了华宝证券董事会职权事项专门列表,对相关事项领域的决策机构和处理部门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十三、发行人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的财务报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瑞华审字[2016]01260003号、瑞华审字[2017]31010015号、瑞华审字[2018]310100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1-3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5年度,公司增加结构化主体2个。2015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2个,总资产合计为95,173.84万元。

(二)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6年度,公司增加结构化主体10个,因清算结束减少结构化主体1个。2016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11个,总资产合计为700,033.92万元。

(三)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7年度,公司新增子公司2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增至3家;增加结构化主体13个,因清算结束减少结构化主体2个。

2017年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22个,总资产合计为367,380.84万元。

(四)2018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8年1-3月,公司增加结构化主体2个,因清算结束减少结构化主体2个。

2018年3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22个,总资产合计为340,541.90万元,主要为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五)2018年1-3月公司合并子公司情况

2018年1-3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的有息债务部分+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应付债券+应付短期融资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有息债务部分+代理买卖证券款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总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

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实收资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实收资本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从合并报表口径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