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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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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8-099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如期召开。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张德国先生、席守俊先生、乔映宾先生、刘德华先生、何鸣元先生、陈敦先生和卓敏女士。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2019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粮生化:关于公司2018-2019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的公告》。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粮生化:关于取消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向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粮生化:关于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向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委托贷款的公告》。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粮生化: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粮生化: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3、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8-100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2019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粮生化”)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保障资金安全,2017年4月21日,经中粮生化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粮生化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信用方式,期限1年。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2017-2018年度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授信关联交易公告》,上述授信于2018年5月24日到期。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中粮财务公司继续申请2018-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12亿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具体用信安排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择机择优办理,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款以与中粮财务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中粮生化与中粮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8年10月12日,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2019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王军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粮财务公司总资产2,033,160.71万元、净资产340,791.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116.19万元、净利润19,359.36万元。

2、关联关系:中粮生化与中粮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中粮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12亿元授信,信用方式,期限1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向中粮财务公司申请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粮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12亿元授信,信用方式,具体用信安排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择机择优办理,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款以与中粮财务公司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交易具体内容由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共同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宽公司融资渠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委托贷款总金额

截至2018年9月底,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存量融资为7.5亿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中粮财务公司申请12 亿元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周转的需要。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3、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8-101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生化)”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粮生化:关于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向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发布《关于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向中粮生化 能源(肇东)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2018年10月12日,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取消关联交易的议案》,结合当前融资市场环境以及双方资金供求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取消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原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脂公司”或“借款人”)拟向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东公司”或“贷款人”)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用于置换到期借款,拟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办理借贷手续,委托贷款手续费为按年万分之三收取。借款人将合理筹划融资时机,根据实际需求择机借入,资金来源为贷款人自有资金。

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一致,上述委托贷款为信用方式,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期限暂定壹年。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文信

3、注册资本:85,800万元

4、注册地址:黑龙江省肇东市肇兰路24号

5、经营范围:生产酒精、变性燃料乙醇、二氧化碳、玉米油、饲料(危险化学品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凭《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生产;食品凭《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玉米收购(按照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玉米批发及木薯进出口。

6、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6,494万元,净资产128,9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1,159万元,净利润34,695万元。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肇东公司、中粮财务公司同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二、取消本次关联交易的情况

油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融资计划,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委托贷款事项经董事会审批后未实际实施。结合当前融资市场环境以及双方资金供求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取消上述关联交易。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委托贷款总金额

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肇东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委托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

四、取消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不构成违约,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议案,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对公司取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原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为油脂公司结合融资需求及当前融资环境综合考虑作出的决策,取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构成违约,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3、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8-102

关于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

向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脂公司”)拟向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东公司”)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用于置换到期借款,拟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办理借贷手续,手续费按年万分之三收取。油脂公司将合理筹划融资时机,根据实际需求择机借入。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上述委托贷款为信用方式,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期限1年。

2、油脂公司与肇东公司、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8年10月12日,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向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1、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信

注册资本:85,800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肇东市肇兰路24号

经营范围:生产酒精、变性燃料乙醇、二氧化碳、玉米油、饲料(危险化学品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凭《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生产;食品凭《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玉米收购(按照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玉米批发及木薯进出口。

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6,494万元,净资产128,9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1,159万元,净利润34,695万元。

2、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王军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粮财务公司总资产2,033,160.71万元、净资产340,791.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116.19万元、净利润19,359.36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肇东公司、中粮财务公司同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业务,计划借款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执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不高于油脂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受托人为肇东公司和油脂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收取手续费及其他服务费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类业务费用标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肇东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中粮财务公司向油脂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油脂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进行提款。该交易通过财务公司办理借贷手续,委托贷款手续费为按年万分之三收取。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交易各方将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各方权利及义务,油脂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择机提款。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实施上述委托贷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油脂公司融资结构,增强在银行间市场的议价谈判能力。同时,开展上述委托贷款业务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品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委托贷款总金额

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肇东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委托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周转的需要。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3、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8-103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生化”、“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18年与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24,125.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6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粮生化: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中粮生化: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为127,955.79 万元。

公司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市场变化及业务需要,拟向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新增柠檬酸采购业务,交易金额预计3,700万元。

2、中粮生化、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8年10月12日,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光大大厦20层

主营业务: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白砂糖、赤砂糖、绵白糖、冰糖、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动物可食用微量元素、矿物质、原粮、杂粮、木薯、肥料。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总资产64,132万元、 净资产9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13,946万元、净利润173万元。

(二)公司与关联人关联关系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次关联方采购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柠檬酸采购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中粮集团内部资源协同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设备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互惠互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2018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销售需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确认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8-104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8日-2018年10月29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8日15:00至2018年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9、公司将于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2019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2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 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联系人:孙淑媛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传真号码:0552-4926758

电子信箱:zlsha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0;

2、投票简称为:中粮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