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8-144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创盈”)函告,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公司大股东金创盈原于2017年6月29日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的公司股份60,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9%)及2017年11月7日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的公司股份76,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9%),因公司近期股价下跌,对第一创业证券和华创证券进行补充质押。

上述原有质押及补充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日、2017年11月9日、2018年9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0)、《关于大股东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本次补充质押情况如下:

鉴于金创盈在公司收购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米信息”)时向公司作了相关的业绩承诺,本次补充质押的38,000,000股股份涉及公司此前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中金创盈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有可能出现因该等股份质押而影响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据此,公司与金创盈进行了密切沟通,提醒上述股份质押行为可能对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金创盈确信,公司收购塑米信息后,塑米信息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其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如未来发生塑米信息盈利能力下降情形,其将在预期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或提前清偿债务并解除股票质押等有效方式,以确保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保证本次质押的股份不会影响对公司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金创盈共持有公司股份231,478,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05,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割单(股票质押方补质);

2、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补充质押)。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