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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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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永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8一08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使用自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该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10月16日,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8一086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质押延期回购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的通知: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质押延期回购交易,并办理了补充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回购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质权人的补充质押是前述质押延期回购的条件。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孙金国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6,56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2%;孙金国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0,720,500股,占孙金国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5.38%,占公司总股本的11.94%。

截至本公告日,孙利群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0,6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孙利群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7,860,000股,占孙利群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4.79%,占公司总股本的3.74%。

截至本公告日,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341,625,0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78%,累计已质押232,379,150股,占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8.02%,占公司总股本的22.98%。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10月 17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4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