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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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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18-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2018-03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19日,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江物流”)接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的通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下发的《省国资委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8]655号),安徽省国资委同意将淮南矿业整体划转至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河能源”)。划转完成后,淮河能源持有淮南矿业100%股权。

按照2018年10月18日公告的增持计划实施前计算,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完成后,淮河能源将持有淮南矿业100%股权,通过淮南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淮矿”)合计持有皖江物流2,297,916,559股股份(其中,淮南矿业持有皖江物流2,200,093,749股股份,占皖江物流总股本的56.61%;淮南矿业一致行动人上海淮矿持有皖江物流97,822,810股股份,占皖江物流总股本的2.52%),占皖江物流总股本的59.13%。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安徽省国资委。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公司的控股结构如下: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公司的控股结构如下:

淮河能源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因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而引致的皖江物流收购事项审核无异议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本次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而引致的上市公司收购事项才能完成。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