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124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10月19日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参加董事4名,董事孟祥胜先生、杨光先生、张彧女士、独立董事沈厚才先生、方先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号《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1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23,253.7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印花税人民币14,722.76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8,530.94万元。

1、结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以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区域配送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60,000.00万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增区配项目”);拟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配项目;拟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22,000.00万元用于投入公司“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总额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0.90%。

2、区域配送中心项目之长春二期区域配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长春二期”),由于公司内部业务规划所需,长春二期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苏宁易达物流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投资内容未发生改变。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变更募集资用途发表保荐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8-126号《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业务发展并改善负债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中期票据,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8-127号《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员工福利,公司在总部开设医务室,为员工提供医疗服务,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诊疗服务”,为此,公司《章程》第十二条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产品及配件的连锁销售和服务,空调配件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不包括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微型计算机配件、软件的销售,智能家居、智能电子设备销售;百货销售,乐器销售,工艺礼品、纪念品销售,化妆品、母婴用品、纺织品、计生用品的销售,儿童用品的研发与销售,礼品卡销售(仅限单用途预付卡销售);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汽车的连锁销售,汽车用品销售,车载设备、汽车、摩托车等零配件销售,通用飞机零售;出版物省内连锁(仅限零售批发)、音像制品的零售、图书及报刊批发零售(凭行业经营许可开展业务);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酒类、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的零售,酒类零售与批发,餐饮服务(限分公司经营)(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初级农产品(不含稻谷、小麦、玉米的收购及批发)、农副产品的零售,粮油及制品、饮料及其他副食品的销售;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家装建材、摄像器材的销售,Ⅰ类及Ⅱ类医疗器械销售;商品网上销售、开放式货架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冷空调设备及家用电器的安装与维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售后服务,微型计算机的安装及维修,汽车装潢、保养及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代订酒店,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游乐设备租赁服务,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国内商品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商务代理,育儿知识培训服务,家政服务,摄影服务、文印服务;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装卸搬运、普通货运;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诊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调整的经营范围具体以有权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若有权主管部门在审核登记过程中要求进一步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相应的政府部门审批登记事宜。董事会可以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前述事宜。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任峻先生、孟祥胜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宁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金服”)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苏宁金服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7%。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8-128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董事杨光先生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宁电商”)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向其供应商采购商品,公司拟为猫宁电商向其供应商采购商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商品采购履约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7%,担保额度有限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8-129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宁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金服”)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苏宁金服及其下属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借款,2018年申请银行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10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考虑到苏宁金服业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董事会同意苏宁金服及其下属子公司增加2018年银行借款的规模,总金额由合计不超过10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70亿元。

苏宁金服始终围绕客户需求,持续推进服务和产品创新,支付、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等业务发展迅速,在完成新一轮增资扩股后,苏宁金服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18年8月31日苏宁金服(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4.23%,处于较低水平,资信情况良好,在实际执行中苏宁金服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进程、资金成本等合理规划借款。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宁金服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发生额为64.05亿元,该等银行借款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11%。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52.07%,保持平稳。近年来,公司零售、金融、物流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转型创新成效凸显,企业进入规模增长的良性发展轨道。苏宁金服将合理规划,有效使用银行授信,推动业务发展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及企业经营效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能够持续增强业务能力,有利于苏宁金服战略发展规划的快速推进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130号《董事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125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星期三)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10月19日11: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2名,监事华志松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晓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将区域配送中心项目、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增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公司物流运输发展项目;同意长春二期项目变更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物流平台建设,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12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号《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1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23,253.7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印花税人民币14,722.76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8,530.94万元。

1、结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以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区域配送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60,000.00万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增区配项目”);拟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配项目;拟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22,000.00万元用于投入公司“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总额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0.90%。公司将继续实施区域配送中心项目、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截至2018年9月30日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92,511.81万元,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8,967.06万元,若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2、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之长春二期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长春二期”),由于公司内部业务规划所需,长春二期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长春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苏宁易达物流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投资内容未发生改变。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保荐意见,该议案还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在北京、石家庄、太原、郑州、长沙、兰州、南宁、宁波等22个地区建设和扩建区域配送中心,新建用房总建筑面积为971,268.27㎡,其中仓储面积799,716.23㎡,物流、售后及其他配套用房面积171,552.04㎡;同时新增仓库机械化设备、信息终端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通讯设备等相应的设施设备。本项目预计总投资319,421.19万元,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向下属各全资物流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本项目。通过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可高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与调度,降低实际运作成本。

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72,833.28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92,511.81万元。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已交付使用10个项目,11个项目处于在建,预计于明年底前完工投入使用,珠海区域配送中心项目所在区域因政府规划调整预计原地块用地性质将发生改变。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合理规划设计、加强成本控制等方式,资金投资规模得到较好的控制,经审慎论证及测算,预计项目完成建设后募集资金将有所节余。

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80,321.47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专户中。为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

2、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

公司在西北、西南、华中、华东、华南地区建设自动化拣选中心,新建用房总建筑面积为835,624.42㎡,其中仓储面积730,225.01㎡,物流、售后及其他配套用房面积105,399.41㎡;同时新增仓库自动化设备、信息终端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通讯设备等相应的设施设备。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83,687.14万元,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向下属各全资物流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本项目。通过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建设,公司可高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与调度,降低实际运作成本。

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50,512.04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88,967.06万元。西北地区自动化拣选中心、华中地区自动化拣选中心、华东二区浙江自动化拣选中心、西南地区自动化拣选中心分期建设,首期项目均投入运营,华东二区浙江自动化拣选中心二期项目投入运营,其余二期项目正处于在建状态;华南地区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目前处于建设阶段,预计明年底前完工投入使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合理规划设计、加强成本控制等方式,资金投资规模较好的控制,经审慎论证及测算,预计项目完成建设后募集资金将有所节余。

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61,544.98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专户中。为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项目建设规划,有序开展募集资金投入,持续推进公司自动化拣选中心和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建设,部分自动化拣选中心和区域配送中心已建成交付并投入运营,由于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公司积极实施项目成本管控,同时公司根据项目属地业务的仓储及运力需求实施分批建设,并对建设方案进行合理优化,使得资金投资规模得到较好的控制。经审慎论证及测算,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和部分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募集资金会产生一定节余。

2、由于公司内部业务规划需要,长春二期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现更名为长春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苏宁易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苏宁易达”)实施。长春苏宁易达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4层404室

法定代表人:张旭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物流服务;物业管理;柜台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股权及其他金融投资管理咨询);展览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长春苏宁易达9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春苏宁易达10%股权。

本次变更长春二期实施主体,未改变长春二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投资内容,将加速长春二期的实施。

三、新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情况说明

苏宁物流已形成了以选址、开发、建设为一体的物流资产运营与涵盖仓储、运输、配送全流程的物流服务运营相结合的全价值产业链,致力于构建覆盖广泛、交付能力快捷、最具效率的消费品仓储服务和智慧物流服务平台。苏宁物流围绕基础网络建设、物流服务等方面持续投入,构建其核心业务发展能力。

(一)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物流平台是苏宁互联网零售战略的核心资源

全国性物流网络对供应商、商户的服务效率以及对消费者的服务体验,以及公司规模效应的形成起到重要的作用,是公司成功实现互联网零售企业转型的重要支撑。

公司持续通过加快推进自建物流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后台支撑体系,截至2018年6月末苏宁物流及天天快递拥有仓储及相关配套合计面积735万平方米,公司已在8个城市投入运营8个自动化拣选中心、35个城市投入运营38个区域配送中心,另外在4个城市有4个自动化拣选中心在建、扩建,在20个城市23个区域配送中心在建、扩建。为配套公司生鲜商品仓储需求,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17个城市投入使用17个生鲜冷链仓。作为苏宁物流服务的基础,区域配送中心、区域自动化拣选中心必须加快建设,持续布局全国自建物流网络,有效的保障面向供应商、商户的服务效率以及对消费者的服务体验。

(2)物流平台是公司全品类商品经营的发展需要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全面支撑公司全品类商品在全国商品布局的需求,尤其提升公司在超市、母婴、百货等小件商品的仓储、拣选、配送的运作效率,提升用户体验,增加销售规模。

(3)完善的物流平台有利于提高作业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全国布局自建物流网络,承担各区域内销售商品采购、调拨、配送等职能,将有效缩短物流作业距离,提高物流作业响应时效,降低物流运作成本。

此外,公司不断升级物流平台建设标准,在选址开发、工程建设、运营作业等方面形成了标准化、流程化和信息化,形成规模化标准复制模式,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降低物流平台的建设成本。

(4)物流平台是公司推进物流社会化运作的基础

随着物流服务产品的不断推出,苏宁物流客户规模不断增加,对仓储、配送的需求将加大,公司必须要加快物流平台建设,满足社会化合作伙伴对优质硬件平台的需求。物流平台的建设有利于推进完善物流平台生态系统,推进社会化开放。

2、项目实施内容

公司在成都、大连、南京、西安等10个城市建设11个区域配送中心项目,新建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437,298.26㎡,其中仓储面积1,318,413.59㎡,物流、售后及其他配套用房面积118,884.67㎡;同时新增仓库机械化设备、信息终端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通讯设备等相应的设施设备。

3、项目实施方式、地点

(1)项目实施方式

公司将通过直接或间接向公司下属各物流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本项目,各物流公司均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

4、项目土地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中除徐州高新、天津北辰签署《土地成交确认书》,待办理正式土地受让程序外,其他项目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项目建设期

依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安排,本项目中工程规划建设期为1.5年,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

6、项目备案情况

上述项目全部完成发改委项目审批备案,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手续。

7、项目的投资以及投资收益测算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可更高效地进行资源的配置与调度,降低实际运作成本。未来随着物流社会化运作,在满足自用基础上,公司将部分物流仓储对外租赁,获取租金收入。在测算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时,收入以各物流中心取得的仓储/配套租金收入进行模拟测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918,311.14万元,公司将分期予以建设,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111,590.36万元,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95,000.00万元予以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物流交通运输发展项目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实施该项目是满足市场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在发展迅速、激烈竞争的物流行业中,物流的服务水平成为市场竞争取胜的关键,完善、稳定的运输网络能够有效保证物流服务质量。车辆作为运输的主要载体,在运输网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苏宁物流运输业务主要采用外包模式,尽管外包经营模式能够降低管理成本,但是对运输的安全性、时效性,苏宁物流不能有效的进行控制和保障,尤其是干线运输环节,容易出现货物丢失、损坏等现象,影响用户体验和企业形象。该项目通过购置车辆,搭建自身的运输车队,应用于干线运输、配送等环节,提高苏宁物流运输的自主经营性,保证货物的安全、完整和时效,避免运送过程中的不可控性。同时有效提高车辆运输的自主性和专业化水平,便于打造标准化服务,实现统一运营和管理。

(2)实施该项目是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升运输能力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苏宁易购快速发展,带来苏宁物流业务量快速增长,大件物流业务量不断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小件业务量增速保持在较快的水平。快速增长的物流业务量,要求货物在全网快速流转,如干线运输、末端配送等环节。同时苏宁物流不断面向社会开放,需要搭建全国的转运网,来承接优质外部业务。不管是苏宁易购快速发展,还是苏宁物流不断开放,都对运输车辆的需求及运输车队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实施该项目是提升运输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需求

目前苏宁物流主要依靠第三方企业来完成运输业务,在能力保障、运输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物流业务量高峰时期更为明显。该项目通过加强自身运输队伍建设,提高运输运营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效率,促进苏宁物流服务的精准、高效、快捷。

考虑到苏宁物流业务量不断增长,运营线路较为固定,自建车队运营会比外包给第三方更有成本优势,尤其是干线运输环节。同时该项目中购置的3,484辆新能源物流车替换原有的燃油物流车,由于新能源物流车运营成本相较燃油物流车有较大优势,整体的运营成本将会进一步降低。

(4)实施该项目是响应国家号召,践行绿色物流的有力体现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国家及社会对绿色物流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响应。该项目购置的5,879台运输车辆中有3,484辆新能源物流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很好的践行了绿色物流理念,同时该项目中的新能源物流车将会替换掉苏宁物流现有体系对应的燃油物流车,提升新能源物流车占比,该项目正常运营后,将有效提升苏宁物流的企业形象。

2、项目实施内容

公司计划通过子公司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拟分期购置包含牵引车、箱式货车等车型在内共5,879辆,其中新能源车3,484辆,业务范围涵盖干、支线调拨、同城调拨和最后一公里配送,同城调拨和配送业务以新能源车为主,项目总投资122,582.02万元,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22,000万元予以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 不同业务场景车型及数量

大件配送主要用于大件商品的配送到户场景,车型主要有4.2米厢式货车;小件配送主要用于小件商品的市内快递点调拨、末端配送到户等场景,车型有4.2米厢式货车、大面包、小面包等;干线运输主要用于大小件商品的跨区域调拨、中转等场景,车型主要为9.6米和14.5米。具体拟购置车型单价及数量测算如下:

表 拟购置车型单价及数量测算

注:1、车辆购置金额含购置车辆发生的相关税费;

2、由于本次购置车辆规模较大,公司将以上述品牌车辆的性能、单价为参照标准开展项目招标,实际购置车型以最终招标结果为准。

3、项目审批情况

物流交通运输发展项目已经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雨发改备[2018]70号)。

4、项目环境评价

该项目购置的全部车辆均符合国家车辆排放标准,且其中有3,484辆新能源物流车,占本次购置车辆总数的59.26%。

5、项目产生效益情况

随着该项目实施并进入正常运营后,将极大的提高苏宁物流整体的运输及配送能力,有效确保运输的时效性、安全性,同时项目将降低外包运输比例、控制外包成本,占比较高的新能源物流车也能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增强苏宁物流运营能力。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独意见如下:

(1)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区域配送中心项目、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增区域配送中心项目、物流运输发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公司物流平台建设,推动公司业务发展。个别项目由于内部业务规划所需变更实施主体,但募集资金投向不发生变化,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将区域配送中心项目、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增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公司物流运输发展项目;同意长春二期项目变更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物流平台建设,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苏宁易购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事项已经苏宁易购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2、苏宁易购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区域配送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增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公司物流运输发展项目,有助于加快公司物流平台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127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为进一步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业务发展并改善负债结构,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发行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担保方案(如有)、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及交易流通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办理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申报、交易流通等相关事宜;

3、修订、签署和申报在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过程中必要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进一步丰富公司融资渠道,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改善负债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募集资金主要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2、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128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宁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金服”)的业务发展,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苏宁金服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额为100,000万元的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7%。

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任峻先生、孟祥胜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情况

苏宁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8日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999号一楼西区、二楼至三楼

法定代表人:蒋勇

注册资本:111,414.3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五金交电、钟表、玩具、化妆品、珠宝首饰、金银饰品、工艺礼品、金属材料(除专控)、日用百货、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配件、通信设备及配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家用电器、家居用品、乐器、箱包、鞋帽、针纺织品、文化用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建筑装潢材料、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牛羊肉品)、自行车、汽车;制冷设备安装维修(上门服务);家用电器安装、维修(上门服务);旧家电回收;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信息化系统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会务服务,票务代理,订房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宁金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苏宁金服50.10%的股份。截至2018年8月31日,苏宁金服(母公司)总资产1,733,513.94万元,总负债419,930.85万元,净资产1,313,583.09万元,资产负债率24.22%;2018年1-8月实现净利润3,471.6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苏宁金融围绕客户需求,持续推进服务和产品创新,支付、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保险等业务发展迅速,以苏宁小贷、苏宁保理为主体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围绕公司生态用户需求拓展业务,并投入加强风控建设,保持了较快的业务增长。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苏宁金服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增加,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担保对象业务发展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为苏宁金服提供担保的同时,若融资机构需要,苏宁金服其他股东苏宁金控及其关联方也将结合自身经营管控情况按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以上担保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苏宁金服向金融机构融资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为10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76,000.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325,000.00万元,合计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01%,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0,203.17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23.22万元,合计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89%。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天天快递对其加盟商提供的担保已全部解除。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宁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8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129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宁电商”)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向其供应商采购商品,公司拟为猫宁电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商品采购履约担保,该笔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7%,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杨光先生回避表决,被担保方猫宁电商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情况

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0日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法定代表人:侯恩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利用互联网批发、零售: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空调配件、陶瓷制品、厨房用具、通信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服装、箱包、鞋帽、针纺织品、玩具、文化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金银饰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用品、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农产品、乐器、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产品及配件、家居用品、车载设备、摄像器材、办公设备;销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家用电器、制冷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空调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网络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票务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执业)(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猫宁电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南京苏宁易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猫宁电商51%股权,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中国”)持有猫宁电商49%的股权。

截至2018年8月31日,猫宁电商总资产64.29亿元,总负债62.62亿元(包括了股东借款31.50亿元),净资产1.67亿元,资产负债率97.40%(若将股东借款转为股本金,则资产负债率为48.41%);2018年1-8月实现净利润-6.60亿元。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类型:履约担保。

(四)担保范围:当被担保人由于任何原因导致不能如约履行付款义务,或者只能部分履行时,则公司即刻履行担保义务,向供应商偿付被担保人拖欠的所有款项,包括主债务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供应商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猫宁电商积极推进商品采购业务,进一步加大单品运作及产品定制包销的业务拓展,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为进一步深化供应链管理能力,争取更优的商品采购政策,公司为猫宁电商的商品采购业务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强化其商品采购能力,扩大业务规模,支持苏宁零售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猫宁电商以其存货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风险极小,有效保障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以上担保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猫宁电商提供不超过为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履约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76,000.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325,000.00万元,合计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01%,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0,203.17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23.22万元,合计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89%。此外,截至本公告日天天快递对其加盟商提供的担保已全部解除。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重庆猫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8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8-130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日。

(2)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6、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议案1、4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3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5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现场登记地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总部办公楼14F董秘办公室;

邮编:210042;

传真号码:025-84418888-2-888480;

邮箱地址:stock@cnsun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4

(2)投票简称:苏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①议案设置

②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480/888122。

联系人:陈玲玲、张雨婷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