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01 公司简称:韦尔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马剑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美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正在筹划收购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视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5日起停牌。公司已于2018年8月15日披露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并于同日复牌。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就《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公告,并根据《问询函》要求进行了补充披露,于同日披露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自公司披露重组预案后,公司继续与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与各交易对方保持沟通联系,并每月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顺利推进当中。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剑秋

日期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文”),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将按照财会15号文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的调整主要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因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项目,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本公司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上述项目;

2、其他: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示;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示;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二)利润表项目:

1、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项目,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债权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

公司将根据财会15号文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性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 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意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 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8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4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杰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 月20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