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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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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8-05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融资担保)

担保数量:2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38,049.58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257,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8年10月12日,香溢融资担保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向香溢融资担保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该额度用于非融资类分离式保函。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从2018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16日止。

同日,公司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融资担保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所签订的上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上述两份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欣荣;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营范围: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730.25万元;负债总额3,541.10万元;净资产总额24,189.15万元;资产负债率12.77% ;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11.22万元,净利润834.35万元(已经审计)。

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2,165.14万元,净资产25,032.42万元,资产负债率22.18%。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102.25万元,净利润843.27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工程履约担保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向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香溢融资担保按时足额清偿其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务。

授信人: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受信人:香溢融资担保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合同:香溢融资担保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香溢融资担保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二)主债权:依据《综合授信协议》香溢融资担保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即人民币贰亿元整。

(三)保证方式: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香溢融资担保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杭州分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五)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香溢融资担保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公司意见

(一)2018年3月27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下属租赁公司2018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租赁公司2018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最高额20亿元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公司2018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最高额40亿元范围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2018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香溢融通(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香溢进出口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等。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单位、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

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执行。

(二)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257,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89,537.38万元;公司为下属租赁公司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33,388.68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发生额15,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4,660.9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227,586.96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0,064.79万元的108.34%,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未超出2017年度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8-056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控股”)计划自2018年10月19日起3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00,000股,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08%。

● 进展情况:2018年10月19日,香溢控股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增持均价为4.62元/股,对应增持金额为9,291,634元。

● 风险提示:香溢控股增持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香溢控股通知,按照本次增持计划,香溢控股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0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增持均价为4.62元/股,对应增持金额为9,291,634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香溢控股。

2、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18日,香溢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0,343,327股,占公司总股本13.28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134,013,708股,占公司总股本29.497%。

3、增持原因及目的

香溢控股基于对公司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以及巩固控股权,决定对公司实施增持。

4、增持股份的种类

香溢控股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5、计划增持的股份数量或金额

香溢控股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00,000股,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08%。

6、增持股份的价格

香溢控股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香溢控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香溢控股增持计划期限为自2018年10月19日起3个月内。

8、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香溢控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10月19日,香溢控股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增持均价为4.62元/股,对应增持金额为9,291,634元。

2、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香溢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62,353,727股,占公司总股本13.72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136,024,108股,占比29.940%。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香溢控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香溢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8-057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框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框架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分行”)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负责人:冯建龙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公司与农业银行浙江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8年10月19日在杭州,公司与农业银行浙江分行签订了《银企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或批准。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乙方: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的背景

为推进甲乙双方全面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领域

包括意向性信用业务(甲方给予乙方人民币5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结算业务、现金管理、代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个人金融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向甲方提供有关行业政策法规、企业规划、重大项目及行业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为甲方实施金融服务提供决策依据,优先选择甲方提供的结算、账户开立、现金管理等方面金融服务。

2、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对双方拟开展合作的项目,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与甲方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培育项目,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参与乙方的规划工作,为乙方实施的项目出具有条件的贷款承诺函,配合乙方对重大项目建设规划与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方案同步进行。

3、甲方同意发挥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在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制度许可的范围内,为乙方实施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资金。乙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提供的贷款。

4、协议额度下具体业务品种的办理,按甲乙双方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协议执行。甲乙双方应就拟合作的具体产品的使用及业务协商一致后,签订具体协议和合同,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合作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与农业银行浙江分行建立稳定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二)本框架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作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需双方在符合业务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及本协议所确定原则的前提下另行签订具体协议进行约定。对于具体业务协议,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