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范庆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迟娜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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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年8月24日、 2018年9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在筹划实施过程中,尚未授予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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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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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范庆伟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 09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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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公司于2018 年 10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详见公司于2018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三、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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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王令江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公司于2018 年 10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详见公司于2018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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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樊培银、宋银立、丁乃秀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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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但考虑到财务报表的信息披露时效性等实际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正式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4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