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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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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德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表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说明

(1)因北京京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拖欠公司货款,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8月8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截止公司第三季报披露日尚未审结。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2)因武汉理工通宇新源动力有限公司拖欠公司货款,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协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5日、2018年8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5)、《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

2、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0万股股权事项

2018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0 万股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的公开拍卖活动,竞拍浙江翔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400万股股权;2018年8月21日,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7,560 万元的成交价竞得了本次竞拍标的;上述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过户工商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22日、2018年9月22日、2018年10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临2018-029、临2018-031、临2018-033)。

3、2013年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上调

2018年6月29日,13杭齿债跟踪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出具了《新世纪评级关于调整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国资”)为13杭齿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世纪评级已将萧山国资主体信用等级由AA+级/稳定提升至AAA级/稳定,因此决定将13杭齿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级调整为AAA级,本次调整后,13杭齿债信用评级结果为AAA,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www.sse.com.cn)《关于2013年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上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光

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18-034

债券代码:122308 证券简称:13杭齿债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冯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 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为落实施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修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6)。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18-035

债券代码:122308 证券简称:13杭齿债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健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实际情况,符合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 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 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18-036

债券代码:122308 证券简称:13杭齿债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修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公司代码:601177 公司简称:杭齿前进

债券代码:122308 债券简称:13杭齿债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