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明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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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36.31%,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减少33.83%,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原材料预付款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减少73.8%,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确认安徽门窗亏损所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3.04%,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原材料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39.08%,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确认搬迁补偿收益所致。
利润表项目: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55%,主要系报告期内铭德铝业新产品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2.31%,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银行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5.69%,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收到政府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专项经费、质量品牌奖励、企业研发省级奖励等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7.74%,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投资银行理财减少所致;
资产处置较上年同期损失增加893.5%,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处理的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8.52%,主要系上年同期确认搬迁收益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00.26%,主要系陕西门窗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4.55%,主要系上年同期确认搬迁收益所致;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478.33%,主要系报告期铝合金建材和工业型材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投资的门窗公司处于开发期费用增加,及上年同期确认搬迁收益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3.26%,主要系报告期内本集团应收账款收回,应收票据银行托到账及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流出增加86.29%,主要系上年同期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比本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流出减少107.56%,主要系上年同期利润分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充分利用资源,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试探性寻找跨行业投资机会,以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公司于2018年7月与标的企业实控人签署拟购买标的企业部分股权的意向性协议,2018年10月8日公司收到标的企业实控人终止协议的函件,相关事项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2018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拟计划转让部分股权(不影响实际控制权),该事项于2018年10月8日终止。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2018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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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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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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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8-04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罗普斯金,证券代码:002333)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实际业绩与公司此前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预计的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8-040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