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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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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东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梦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靖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2018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监事会主席。详情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8年5月23日披露的2018-031号公告,2018年7月3日披露的2018-040,2018-041号公告。

2、2018年9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8年9月19日披露的2018-059号公告。

3、截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永东转债尚有 337,066,600 元挂牌交易。2018 年第三季度,永东转债因转股减少 2,810,100 元,转股数量为 207,687 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 337,066,600 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8年10月9日披露的2018-061号公告。

4、公司 2018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股份的议案》。公司(受让方)与昌业建材(转让方)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8年7月3日披露的2018-040,2018-043号公告,2018年9月5日披露的2018-056号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的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8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且上海分公司已完成设立,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0 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公司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对公司目前业务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不产生重要或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