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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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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伟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5.59%,主要原因是公司归还银行借款,以及支付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款和对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同影响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77.20%,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预付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74.27%,主要原因是公司对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影响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5.71%,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减少影响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94%,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款7,860万元影响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1.84%,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银行债务结构,减少银行短期借款、增加银行中长期借款影响所致。

7、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8.74%,主要原因是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到期货款及在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减少影响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0.67%,主要原因是公司2017年末计提的承包兑现奖金发放完毕影响所致。

10、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银行债务结构,减少银行短期借款、增加银行中长期借款影响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8.58%,主要原因是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重庆银行股票和嘉润三板定增1号基金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8.58%,主要原因是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重庆银行股票和嘉润三板定增1号基金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1.74%,主要原因是公司聚焦油漆涂料业务,油漆涂料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8.75%;同时控制和放缓化工贸易业务,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业务大幅减少,化工贸易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92.08%。

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65%,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业务大幅减少影响所致。

3、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7.34%,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业务大幅减少影响所致。

4、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16.03%,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重庆市江津区财政补助款影响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5.47%,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同期收到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00万元补偿金,本报告期无此事项影响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41.64%,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新疆渝三峡涂料化工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安全事故伤亡人员赔偿款以及处置房产损失影响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1.43%,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贸易业务大幅减少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2月16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12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三方共同出资在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设立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此次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2017年3月8日,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的参股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截止目前,公司已按照投资协议支付投资款19,800万元,其余股东也按照投资协议约定足额到账投资款。粗芳烃加氢项目(一期60万吨/年)预处理单元已于2017年11月份建成;截止2018年9月30日,6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装置及其配套的总罐容10.4万m3的原料罐区、总罐容1万m3的重组分罐区、外管廊、配电室、机柜间等建设完成;加氢装置基础土建完成95%,钢结构预制安装完成88%,大型吊装设备仅剩余低压空冷未到场;制氢装置基础土建完成80%,钢结构预制安装完成70%,制氢现场制作设备完成50%;公辅工程总罐容4万m3的轻组分罐组制作完成,外管廊结构预制全部完成,化验室土建完成95%,中控室土建完成55%,轻组分罐区地面硬化完成10%,外管廊土建完成98%,外管管道配管完成95%,火炬配管完成100%。

2、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联营企业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90%,到期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发布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报告期公司向关西涂料提供资金2,800万元,报告期公司收到财务资助利息60.73万元。

3、经公司2017年第27次行政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江苏道蓬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63.16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江苏道蓬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公司于2017年8月实缴增资款81.94万元、2018年7月实缴增资款181.22万元,公司已完成该增资事项。江苏道蓬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石墨烯涂料及碳纳米新型材料应用开发、生产;防腐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钢结构设计、制作、施工等。

4、2018年7月10日,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重庆点石化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化医新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嘉兴点石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在新材料产业、精细化工、特殊化学品、农药或医药中间体、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寻找项目投资机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详细内容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5、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嘉润三板定增1号基金产品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购嘉润三板定增1号基金B类优先级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认购嘉润三板定增1号基金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嘉润三板定增1号基金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审批,于2015年7月1日正式获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633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认购嘉润三板定增1号基金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根据嘉润三板定增1号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存续期预计为3年,其中投资期为2年,回收期为1年,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对基金进行清算。因该基金尚处于清算阶段,公司参与基金的最终收益情况需待基金完成清算和分配等相关程序后方可确定,公司将根据基金清算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2017年11月28日,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披露的《2017年第九次(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公司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详细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2018年1月2日,四川渝三峡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目前四川渝三峡正在办理项目建设前期手续。

7、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收到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江津国税稽通〔2018〕8号],并对《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 129 号),公司对《关注函》内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随后,公司对《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核查,就相关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8、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渝三峡涂料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4:50左右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物料泵泄漏,在现场抢修时发生物料中毒事故,导致1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新疆渝三峡迅速组织施救并立即主动报告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受伤人员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相关部门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事故发生后,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政府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进驻公司进行为期4天的现场调查及处置,同时公司领导迅速赶往新疆进行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分析和性质的认定,“10.27”化学品中毒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安监局对新疆渝三峡处以30万元罚款。新疆渝三峡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及赔偿工作已妥善解决完毕。新疆渝三峡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落实进行了全面整改,由中介机构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通过了新疆昌吉州安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公司按照相关要求更换了新疆渝三峡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新疆渝三峡于2018年7月3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经多方沟通和商议,2018年8月10日,新疆昌吉州安监局已同意呼图壁县安监局将新疆渝三峡安全生产许可证归还给新疆渝三峡,待呼图壁县政府、安监、环保、消防、质监、工业园区等部门对新疆渝三峡进行复工验收后,可顺利恢复正常生产。目前新疆渝三峡正在进行环保监测验收。

9、经公司行政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6年12月以2,999万元自有资金对东方天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占其增资完成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07%,2017年度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东方天呈提出再融资计划,公司于2017年10月以自有资金413万元参与此次融资,保持持股比例不变,本报告期因环境发生变化,东方天呈提出中止该融资计划,经双方协商,东方天呈于2018年9月退回增资款413万元及利息30万元。

1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实施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其现有总股本325,993,25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我公司持股数量由3,000万股变为持有4,500万股,持股比例不变,占北陆药业总股本的9.20%。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张伟林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8-046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次(八届二十一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次(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10月15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8-047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