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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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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38 公司简称:海量数据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贵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志敏

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8-05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志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营运能力,同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票据、保函、信用证、信托、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

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一致同意提名闫忠文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闫忠文先生持有获授的公司限制性股票4.87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一致同意聘任韩涵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18年9月,韩涵女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09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核,已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11月8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闫忠文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国防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博士学位,2004年8月取得研究员职称。1984年7月至1997年8月在原航天工业部第五研究院第501设计部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1997年8月至2002年6月任东方卫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2年6月至2007年8月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总体部历任科技处处长、副部长;2007年8月至2010年11月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部部长;2010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任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9月至今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国防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

韩涵女士,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学博士学位,2014年10月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2012年7月至2018年6月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历任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2018年8月至今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8-05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米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间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8-053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79.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2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653.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28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注:上述表格中“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市场的需求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

本项目是对公司营销服务体系的改造和升级,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形成面向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在全国范围内树立公司统一的品牌形象,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171.94万元,项目投入进度52.15%,公司新建及改建营销及服务网点共计8个。由于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部分变化,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价格涨幅较大,按照原计划如期购置一级营销及服务网点的办公场所将导致项目实施成本大幅增加,考虑到该因素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的影响,公司暂未按计划对一级营销及服务网点的办公场所进行购置。另外,因二、三级营销及服务网点的建设涉及多个地区,且各地区面临的市场环境均有所变化,因此项目实施前期调研周期较长,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决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二、三级营销及服务网点的建设。

综合考虑实际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地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提升公司营销及服务能力,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审慎逐步地投入,公司决定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延期至2020年4月。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本项目拟通过加大自主产品的开发,丰富公司业务内涵,增加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供给,从而快速、高效的通过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将公司业务和产品推广到不同行业和地区,使公司在既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和利润增长空间,进而优化公司盈利模式,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外部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信息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快,用户需求不断更新,导致该项目进展缓慢,目前尚处于项目初级阶段。为使募集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避免造成投资损失,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技术创新的情况下,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延期至2021年4月。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时间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整体业务布局的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实施质量,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和用户需求的变化,不断升级改造营销网络体系,不断优化研发投入,不断强化研发团队研发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延期至2020年4月,同意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延期至2021年4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间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海量数据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海量数据本次延期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海量数据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8-054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朱华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华威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华威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故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朱华威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朱华威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朱华威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8-055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贵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贵萍女士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王贵萍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

王贵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王贵萍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韩涵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韩涵女士,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学博士学位,2014年10月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2012年7月至2018年6月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历任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2018年8月至今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8-056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8日

至2018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和2018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9: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公司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现场/书面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李传芝

联系电话:010-62672118

联系传真:010-82838100

电子邮箱:ir@vastdata.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