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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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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0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亿元。

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和2018年4月17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6亿元,目前已使用0亿元,本次使用5亿元,累计使用5亿元,剩1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路口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保证合同期限为5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公司子公司项目开发,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亿元,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本次担保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561.99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余额为141.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76%,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4.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8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2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轩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轩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在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杨轩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于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9,320股。

鉴于杨轩女士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原定任期为2017年8月9日至2020年8月8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杨轩女士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以下限制性规定:

(一)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