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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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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自2017年6月6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7年6月7日。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上证50指数A

易方达上证50指数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易方达上证50指数A

(2004年3月22日至2018年9月30日)

易方达上证50指数C

(2017年6月7日至2018年9月30日)

注:1.自2017年6月6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7年6月7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2.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3.22%;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7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24次,其中23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第三季度,国内经济保持平稳运行,经济增速略有回落,货币和财政政策转向宽松。中美贸易摩擦形势日益严峻,国内股市受到影响,震荡下跌。1-8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较前期回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3%,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0.1%,略有回落。消费平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9.0%,房地产销售增速回落,前八个月全国住宅累计销售面积同比增长4.1%。通胀稳定,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3%,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增长4.1%。报告期内,美联储年内再次加息0.25%,美国联邦基金利率达到2.00%~2.25%的区间,美国股市震荡下跌。我国货币政策转向宽松,央行在国庆长假期间再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8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8.2%,略有回落。财政政策转向积极,地方政府债将加速落地,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落地,有利于扩大内需。报告期内,A股震荡下跌,上证指数下跌0.92%,上证50指数上涨5.11%。从行业表现来看,家电、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电子等板块跌幅明显;银行、非银金融、采掘等少量行业表现较好。

本基金是跟踪上证50指数的增强型指数基金,股票仓位根据合同要求一直保持在90%以上,在行业配置上,多数行业与指数权重分布一致,食品饮料、医药等行业有一定的超配,银行、券商等行业低配。报告期内,根据对市场形势的判断,本基金进行了一些调整操作,主要是降低了银行、保险等板块的权重,增加了食品饮料、化工、家电等行业的配置。本基金报告期业绩落后基准指数。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414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32%;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410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11%,年化跟踪误差5.14%,超过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主要是投资组合与指数权重的偏差有所扩大所致。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1.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2018年2月7日,大连银监局针对平安银行贷款资金转存款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他行贴现,贴现资金回流转存款质押重复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事实,对平安银行处以人民币四十万元行政罚款。

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平安银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

2018年6月28日,天津银监局针对平安银行贷前调查不到位,向环保未达标的企业提供融资;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罚款人民币50万元。

2018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平安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罚款人民币140万元。

2018年2月12日,中国银监会针对招商银行的如下事由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2018年7月5日,深圳保监局针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罚款30万元。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招商银行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平安银行的基本面较好,该类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