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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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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表3-24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

单位:亿元

备注:

①表中项目总投资为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项目批文为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②上述各项在建工程已依法取得了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所需用地手续并取得所需的有关证照,且在适当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及/或行业主管部门办理了核准及/或备案手续,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③发行人上述在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

(四)发展战略

发行人为“实现天津城市定位”的发展大局服务,以“加快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实现集团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用好“资金、土地、政策”三大资源,在“融资创新、投资建设、城市开发、资产经营”四个方面下功夫,经过五年时间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一个“融资能力强、适应变化快、资产质量好、队伍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独具天津特色”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天津城投将继续按照天津市政府《关于同意城投集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津政函[2008]1号)的要求,加快推动对所属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政府回购”和“特许经营”模式进行商业化运营,完善企业盈利模式。

发行人将继续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提高各专业公司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同时发行人将加强对各子公司的管理,使各个子公司发挥其特长,实现子公司的优势互补,将公司打造成为区域性乃至全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领域的领跑者,为提高天津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天津城市环境硬件水平做出更多的贡献。

公司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1、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围绕天津规划提出的“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快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重点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相互衔接、高效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2、融资创新取得新的突破

基本实现融资、投资、建设、运营、收益、再融资的良性循环。政策性业务的偿债机制基本通畅,市场化业务造血机能初步形成,投融资业务的各种风险得到合理分散。

3、业务结构更加合理

“城市路桥、轨道交通、环境水务、城市综合开发”等核心板块通过业务整合、重组,资产规模、可持续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城市综合运营商目标初步实现。

4、企业创新活力大幅提升

以子公司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各业务板块单位产值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争取到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申报多个专利项目。

5、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城投集团化管控体系、专业化管理和集约化经营机制逐渐成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集团内部市场配置资源能力进一步增强,集团的职能逐渐转变,管理效率明显提高。

6、优势资源进一步整合

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将所持部分权益划入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4]189号),为促进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加速天津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步伐,公司将以所持有的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5.25%股权,对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集团”)增资。增资工作完成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铁路集团全资子公司,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铁路集团参股公司。天津市国资委将通过股权划转等方式把天津市相关轨道交通国有资产注入铁路集团,并将铁路集团更名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集团”)。天津市国资委将在轨道交通集团注册成立后,将所持有的轨道交通集团121.36亿元权益无偿划入公司。

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完成,发行人总计持有轨道交通集团809.85亿元权益,占轨道交通集团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6.34%。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将轨道交通集团纳入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发行人未来将对优质资源进行进一步整合,以提升公司未来行业竞争。

(五)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1、基础设施行业

(1)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827,122亿元,比上年增长6.9%。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1,238亿元,较上年增长7.0%。其中,东部地区投资265,837亿元,比上年增长8.3%;中部地区投资163,400亿元,增长6.9%;西部地区投资166,571亿元,增长8.5%;东北地区投资30,655亿元,增长2.8%。

从增长百分点总体来看,通过大规模的投资建设,曾经是国民经济发展瓶颈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经济发展的基础和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潜力不断增强。

由于经济稳定发展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的作用。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2)天津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以及前景

近年来,天津市政府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使城市载体能力不断提高。天津市高度重视公用设施与国民经济其它产业的协调发展,在政府加大建设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引入国外资本和先进技术与管理,使全市公用基础设施有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变化。

总体看,天津市经济快速增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天津市作为我国环渤海地区的第一大港口城市,近几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并且根据天津市未来规划以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天津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发行人面临着良好的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天津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五大国家战略迭加,机遇千载难逢,发展潜力巨大。

2、公路行业分析

(1)我国高速公路现状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高速公路以其高效、安全等特点在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较强优势。国家对高速公路网的建设给予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实现了快速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7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477.35万公里,比上年增加7.82万公里。公路密度49.72公里/百平方公里,增加0.81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养护里程467.46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97.9%。全国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里程433.86万公里,比上年增加11.31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90.9%,提高0.9个百分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里程62.22万公里,增加2.28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13.0%,提高0.3个百分点。高速公路里程13.65万公里,增加0.65万公里;高速公路车道里程60.44万公里,增加2.90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10.23万公里,增加0.39万公里。2017年末全国拥有公路营运汽车1,450.22万辆,比上年增长1.0%。

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2005年公布的高速公路网发展规划,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届时,中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10万公里。新路网由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向线和18条东西横向线组成,简称为“7918网”。近年来公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多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大发展极大的提高了中国公路网的整体技术水平,优化了交通运输结构,对缓解交通运输的“瓶颈”制约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天津地区公路行业现状以及前景分析

天津市作为首都北京的门户,是连接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的重要公路交通运输枢纽,地理位置优越。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地区交通运输需求的增加随着天津市及其周边省份经济的快速发展,天津市公路网作为全国重要的公路交通运输枢纽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其公路旅客及货物周转量整体上保持稳定增长。天津市已建成的津晋(天津东段)、威乌(天津西段)、京津、津宁、津港、荣乌、滨保高速(国道112线天津东段)、宁静高速等高速公路,将建立起天津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的快速道路网络,对提高路网整体服务水平,缓解公路交通的紧张状况,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3、轨道交通行业分析

(1)我国轨道交通行业现状以及发展趋势

我国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城市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强劲动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大中城市以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减少环境污染为主导,积极发展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在内的公共交通体系越来越成为一种共识,有更多的城市将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纳入计划,城市轨交建设正经历着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的统计。截止2017年末,我国内地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南京、沈阳、长春、大连、成都、西安、昆明、苏州、杭州、哈尔滨、郑州、昆明、佛山、长沙、宁波、无锡、青岛、南昌、淮安、兰州等34个城市累计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含地铁、轻轨、单轨、现代有轨电车、市域快轨、磁浮)达到5,021公里。在“十三五”时期,我国还要加大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力度,到2020年有望达到6,000公里,最后长远规划在7,000公里以上。也就是说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将新增里程2,500公里以上,同比“十二五”期间增长了31.57%。在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机动化发展加速的环境下,公共交通运输压力日益增大,轨道交通需求空间巨大。

(2)天津市轨道交通行业现状及前景

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国际港口城市,将以强化对外辐射、促进双城对接、畅通城市交通为重点,加快“两港三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以“双城”为中心,通达腹地,高效、便捷、安全、绿色、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和运输体系。加强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道路网建设,新建和拓宽一批城市道路,打通一批卡口路段;公共交通方面,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成地铁2、3、5、6、9号等线路,启动建设4、7、8、10、11号线以及Z1线(文化中心-开发区)、Z2线(滨海机场-生态城)、Z4线(中部新城-汉沽)、B2线(临港经济区-黄港欣嘉园)等轨道交通线路,加快西站、于家堡、机场、滨海高铁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公交网络体系。

4、环境水务行业分析

(1)我国环境水务行业基本情况分析

水务行业是指由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构成的产业链。水务行业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城市基本服务行业之一,日常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城市供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务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目前已基本形成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水务市场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水工程技术水平提升,供水管网分布日益科学合理、供水能力大幅增强,水务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加深,水务投资和经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一环,成为重要的改革内容。《决定》中“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概念的提出,将给环保产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随着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自来水供应等水务业务发展的成熟,污泥处理及其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产业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等新兴业务领域的市场发展,将给水务业务成长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

(2)行业竞争状况

我国水务行业整体状况是市场化程度和行业集中度均较低。由于目前的政策和法律体系,水务行业属于市政设施,地方政府仍是水业服务的最终责任主体,造成我国水务行业长期以来地方垄断性强,规模化不足,产权结构单一。随着市政公用事业的逐步放开,我国水务行业开始由政府高度垄断过渡到逐渐开放的市场化发展阶段。近年来,我国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已经允许多元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并结合特许经营的模式从事城市供排水业务经营。国有水务企业凭借其资金和资源优势快速向外扩张,在投资异地项目的同时进入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领域,成为全国性的综合服务商。而民营水务企业则专注于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细分行业,形成各具特色的运营模式。外资水务企业在市场化改革初期,借助海外资本市场低成本融资优势,以高溢价收购一线城市水务项目,迅速占领市场。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在我国水务市场占据优势地位的威立雅水务、苏伊士水务等外资企业扩张速度有所放缓。

5、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者,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股权投资为主、主要从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专业化投资集团。目前公司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海河综合开发、高速公路、市区快速路网、地铁、水务、城市环境绿化、城际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在天津同行业内处于主导地位。

6、发行人竞争优势

(1)区域垄断优势

发行人是天津地区资产规模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海河综合开发、高速公路、市区快速路网、地铁、水务、城市环境绿化、城际铁路等领域。作为天津市基础设施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项目经验丰富,先后完成多项天津市标志性项目,如地铁1号、2号、3号、5号、6号、9号线项目、天津站交通枢纽工程、海河沿岸意式风情区以及包括北安桥、大沽桥在内的多座景观桥梁建造项目,目前还承担地铁、天津金融城开发以及城市快速路网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建设任务。发行人在其主要业务领域具有区域垄断优势。

(2)公司资产雄厚

发行人是天津市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企业。截至2017年底,发行人资产总计7,434.26亿元,负债合计4,946.6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487.65亿元;2017年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42.40亿元,利润总额24.27亿元。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7,609.11亿元,负债总额5,096.1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512.99亿元;2018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62.51亿元,利润总额7.87亿元。

(3)公司的融资能力强

公司拥有天津市政府注入的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等资金支持及优质的实体资产,与金融机构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具备了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各种方式为天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先后筹集了大量的资金,包括以国开行专项贷款、工行大额贷款、中国人寿债权投资计划、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贷款为主的项目资金,及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九、发行人报告期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处罚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没有《公司法》中所禁止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事务由专职团队负责,并由财务中心配合完成。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第四节 财务会计分析

一、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审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5-2017年度经审计(三年连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18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2015年-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CAC津审字[2018]09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18年1-6月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未经审计的2018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本公司上述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政策。

(二)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发行人2015-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2018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会计政策变更以及会计追溯调整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2016年5月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财政部于2017年4月及5月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42号”)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16号(2017)”),其中准则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准则16号(2017)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及2018年1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格式(2017)”)和《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格式(2017)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格式(2017)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颁布,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影响如下:

表4-1 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表4-2 2016年审计报告报表2015年度项目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表4-3 2015年审计报告报表2014年度项目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表4-4 发行人2015-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表4-5 发行人2015-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亿元

表4-6 发行人2015-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亿元

表4-7 发行人2015-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表4-8 发行人2015-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亿元

表4-9 发行人2015-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亿元

三、发行人2015年-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5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2家,分别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天津城轨职业培训中心,同时减少了5家,分别为天津泽淼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市地方铁路局工贸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4-10 发行人2015年相对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4家,分别为天津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时减少了1家,为天津市政君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广运设备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4-11 发行人2016年相对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1家,为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同时减少了2家,为天津市高速公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海河西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4-12 发行人2017年相对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8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4-13 发行人2015-2017年及2018年6月主要财务指标

备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额×100%

(4)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5)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

(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7)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8)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9)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10)存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2018年1-6月的相关指标未作年化处理。

第五节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20.34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他有息负债的利息)。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使用20.34亿元用于偿还公司以下金融机构借款:

表7-1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他有息负债的利息)。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偿债资金的归集

发行人应按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关要求,在本期债券当期付息日前3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前3个交易日将还本付息的资金及时划付至偿债资金专户,以保证资金账户资金不少于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

若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3个交易日,资金账户资金少于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时,监管银行应立刻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敦促发行人立刻划拨足额资金。发行人应当在本期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1个交易日前中午12点前将差额的全部足额即时划付至偿债资金专户。

(三)受托管理人监管方式

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行人和监管银行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的检查与查询。受托管理人有权每年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资金专户内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2018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从18.92%下降至18.51%,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从81.08%上升至81.49%,公司的债务结构将得到优化。综合来看,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将增加发行人营运资金总规模,同时发行人未来的资产负债水平依然会维持稳定,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三)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2018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从发行前的2.46提高至2.52,发行人的速动比率将由1.30上升至1.34。发行人的流动比率明显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2、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3、发行人不会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平台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不会用于偿还平台子公司的债务,且不会转借他人。

4、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

五、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发行人在公开市场发行过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PPN、企业债券等债券品种,上述公开市场融资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有关募集说明书文件承诺,用于指定用途,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转借他人、转借出资人、转借非合并关联方的情况。

针对本期债券,发行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和隔离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由监管银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聘请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协议中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同时中信建投证券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信建投证券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制度起到了监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作用。

(三)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证协、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经发行人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于2017年2月10日获得股东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复(津国资预算[2017]9号)。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43”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8年6月发行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18津投02),规模4亿元,期限为15年,附第五年末和第十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8津投02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的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18津投02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018年7月发行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其中18津投03规模12亿元,期限为3年;18津投04规模13亿元,期限为5年。18津投03、18津投04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的金融机构借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18津投03、18津投04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018年7月发行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其中18津投05规模12亿元,期限为3年;18津投06规模8亿元,期限为5年。18津投05、18津投06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18津投05、18津投06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2018年10月发行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其中18津投07规模16亿元,期限为2年。18津投07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18津投07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均已依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均正常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的情况。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的文件;

2、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最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2018年6月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出具的主体和债项评级报告;

6、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备查地点

在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和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债券转让交易场所网站查阅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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