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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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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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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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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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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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体系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并通过明确投资权限划分、建立统一研究报告管理平台、分层次建立适用全公司及各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应用投资管理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收益率差异、交易价差、成交量事后量化分析评估等一系列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公平交易制度。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形,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三季度,我国经济增速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但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需关注贸易摩擦升级对就业的滞后影响;物价走势基本平稳,供给冲击导致物价略有上升;进出口贸易整体较好;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但金融风险不可低估。全球经济方面,仍延续复苏态势,美国经济继续强劲增长,欧元区和日本经济增长弱于美国。国际经济分化、美联储加息、中美贸易争端升级、部分新兴市场国家经济风险加大,复杂的外部环境对我国经济产生多重负面影响,经济与金融风险上升。
A股走势上看,延续前两季度的弱势回调走势。主要指数方面,上证综指下跌0.92%,沪深300下跌2.05%,创业板指下跌12.16%。
根据产品设计对资产配置的要求,本基金三季度继续执行了大、小盘个股相对均衡的配置策略。聚焦核心资产,以估值合理的价值白马股作为底仓配置,并积极配置受益政策支持的基建产业链及受益国际油价高位的油气板块,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四季度,伴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确定性上升,本基金整体配置上将降低风险偏好,A200方面继续重点配置盈利和估值匹配度高的蓝筹白马,如银行、大基建、石油、石化板块。非A200方面,重点配置业绩好、具有低估值优势的成长股龙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4265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15%,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4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持有人数少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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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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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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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17年11月29日,新奥股份(证券代码:600803.SH)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给予其出具警示函处分决定;2018年4月25日,新奥股份(证券代码:600803.SH)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法规给予其公开批评处分决定。
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新奥股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受到相关处分未对公司主业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受益于油价上涨,业绩增长确定性较强。本基金基金经理根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新奥股份进行了投资。
根据六安监管罚【2018】大队-26号,中国石油 (证券代码:601857.SH)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六合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23日对其作出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5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中国石油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受到处罚未对公司主业经营产生影响,罚款对公司业绩影响非常小。公司充分受益于全球油气价格上涨,业绩增长较为确定。本基金基金经理根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中国石油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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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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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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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等相关批准文件
2、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本报告期内按照规定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
9.3 查阅方式
网址:www.chinanature.com.cn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