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新动力混合(LOF)A净值表现

中欧新动力混合(LOF)E净值表现

中欧新动力混合(LOF)C净值表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自2015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图示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8年09月30日。

注:自2017年1月19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图示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至2018年09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受到贸易摩擦,经济预期回落等内外部负面因素的影响,今年三季度A股市场延续弱势下跌走势,市场主要指数全线下跌,其中沪深300下跌2.05%,创业板指下跌12.16%,行业方面,银行,石油石化,保险获得超额收益。

中美贸易战的不断升级,使得市场放弃了短期和谈的幻想,持久战、边打边谈已经成为中美关系的新常态。虽然目前加征的关税对中国的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有限,且美国的经济基本面仍然强劲,但若后续贸易冲突升级,2000 亿美元商品关税生效,将对于中美双方的出口依存度较高的地区和行业造成的结构调整和就业下滑等压力,导致股票市场上相关的行业板块短期表现相对疲软。

另一方面,为应对宏观环境的变化,近期稳增长力度持续扩大,整体从“宽货币”向“宽信用”转变。三季度,央行实施了年内的第三次降准,并致力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积极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货币市场利率与企业融资成本已出现下行趋势,企业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信用利差的回落对于股票市场整体的风险溢价起到一定支撑作用,前期调整较多的银行保险等板块出现回暖迹象。

展望未来,我们预计A股市场处于中长期底部区间,破净数量的快速增加往往意味着市场的底部,而一批优秀的上市公司也通过回购等方式为市场注入信心。企业盈利层面,虽然四季度中国仍然面临经济下行压力,也出现了新问题、新挑战,但随着“六稳”政策力度的加大与显效,有利于舒缓压力,从而推动经济的稳定发展。微观企业中以内需消费服务和科技创新为主的细分行业不乏增长亮点,整体景气度仍处于上行趋势。

2018年市场的剧烈波动,对于我们的投资来说是巨大的挑战。我们采取了在行业和风格上均衡配置的方式来应对这种挑战,行业结构上我们始终以内需消费为主线,将受益于扩大内需,业绩增长持续性强的优质消费类龙头企业作为核心配置,同时持续关注5G、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快速推进所孕育的投资机会。在个股的选择上我们将更加注重商业模式的可行性和经营业绩的兑现能力,规避纯粹的概念炒作。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4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10%;E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4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率为-1.10%;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5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1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买入/申购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卖出/赎回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无买入/申购、卖出/赎回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转换入份额,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