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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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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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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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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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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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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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第三季度,贸易战和金融去杠杆仍对我国宏观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压力,沪深300指数也连续三季度出现单季度下跌。就三季度来看,尽管有银行、非银、黑色系等板块的拉动,但沪深300指数仍下跌3.65%,上半年表现较好的家用电器、医药生物等子行业分别是受地产后周期以及“长生生物疫苗事件”等影响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伴随市场的下跌,不少个股估值进入历史底部区域价值凸显,本基金三季度除了原有消费和成长类行业的配置,增加了金融类等低估值行业的配置。
我们认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结构性去杠杆的大环境都会维持。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推进,阶段性会有风险事件的暴露造成流动性冲击,阶段性也会因为外围世界压力导致节奏的缓和,但随着欧美相继退出宽松进入货币政策正常化,我们必须在时间窗口内尽早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因此,无论是实体经济的融资环境,还是股票市场的流动性,相对都是偏紧。
在这样的氛围下,我们不去博弈政策的阶段性变化,而是始终聚焦于有竞争壁垒的优质公司,这是抵御风险最好的做法。仓位上,我们不做大幅度的择时,将维持中等偏高的仓位。行业选择上,我们重点配置必选消费品,免疫宏观经济和外围冲击扰动,比如医药与医疗服务、部分食品饮料。其次选择消费品和服务业中,行业格局好,有定价能力的龙头公司,这类企业长期受益于国内消费升级的趋势,只是在不同经济环境下成长的快慢问题,他们也是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最后,我们还会在科技创新领域,精选个股配置。创新是中国经济未来成长的核心动力,我们也一直专注寻找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够实现进口替代甚至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公司。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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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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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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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招商银行(600036.SH)于2018年5月4号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2018〕1号)。招商银行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等事项,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条例,被处以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招商银行(600036.SH)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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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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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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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无申购、赎回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