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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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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8-068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10月2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98万股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登记情况

(一)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18年9月18日为授予日,向8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99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易建辉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8万股。由此,公司实际向8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198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作其它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出具了天健验[2018]36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0月10日激励对象已完成限制性股票出资义务,公司实际已收到8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投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5,820,20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圆整(¥1,98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3,840,2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9,233,3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10月24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阶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27,253,300.00 股增加至129,233,300.00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2%,本次授予完成后,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37.14%。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适用)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15,820,200.00元,将全部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按实际登记1,980,000.00股测算,公司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1,376.10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8]367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