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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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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A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C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13日生效,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3.3其他指标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三季度,权益方面,市场在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加码和国内金融去杠杆的持续深化的背景之下,开始对国内经济疲弱的担忧愈加明显,在6月份市场大跌之后,指数在2700-2900点之间窄幅震荡,出现了短期的休养生息状态,大盘蓝筹股由于业绩的稳定性和较好的流动性成为了防御避险以及外资青睐的品种,这从三季度指数涨跌幅的明显分化就可以看出。

wind显示,三季度上证综指-0.92%、深圳成指-10.43%、创业板指-12.16%、沪深300 -2.05%、上证50 +5.11%。分行业看,三季度实现正收益的行业有银行、军工、钢铁、采掘,涨幅分别为7.6%、5.9%、2.2%、1.2%;跌幅最大的五个行业分别为传媒、医药、服装、汽车、电子,跌幅分别为13.5%、13.1%、12.9%、12.0%、11.4%。

三季度的市场整体走势基本符合我们的判断,消费品出现了补跌,低估值蓝筹股显示了其在流动性和防御性上的优势。本产品在7月中旬医药和食品反弹过程中,降低了获利较多的消费股的配置比例,同时增加了大金融等低估值蓝筹股的配置,使其配置结构更加趋于均衡,同时通过控制仓位来防御市场系统性下跌的风险。

2018年三季度,基本面下行走势确认、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在此背景下,政策组合向“宽货币、宽信用”的方向转变。受制于金融机构风险偏好、银行资本金、资管新规大方向未变等实际限制,宽货币向宽信用的传导仍不尽顺畅。

债券方面,收益率先下后上,由二季度的趋势下行转为震荡行情,10年国债、国开债收益率分别较二季度末上行14BP、下行5BP。具体来看,宽货币政策背景下,短端利率下行明显;宽信用政策陆续出台,市场对基本面的悲观情绪有所修正,食品价格反弹带动通胀预期回升,此外地方债发行放量,挤出机构对其余券种的配置力量,长端利率震荡盘整;信用市场方面,宽信用政策带动信用净融资额反弹,城投债市场情绪改善,但低评级及民企信用债融资额未见明显反弹,信用市场仍分化明显。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较为稳定,以享受票息为主,债券部分获得了较好的绝对收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0.1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9%,低于业绩比较基准0.07%;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0.2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9%,低于业绩比较基准0.15%。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等影响,本基金存在基金资产净值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已将此情况上报中国证监会并拟采取持续营销、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措施。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所持有的新华保险(601336)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1号),并需要依照处罚缴纳相应罚款。根据处罚书内容,公司存在以下违规内容:

一、欺骗投保人:一是新华人寿市场部制作的《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培训课程》培训课件含有夸大保险责任的表述,并将之挂于内网,供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98260件,涉及保费33042万元。二是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制作的《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培训课件》部分表述与华实人生终身年金保险条款规定不一致,并于内网下发,供各分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217件,涉及保费566万元。三是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制作的惠添宝年金保险计划种子讲师传承课程(外训)课件没有明确说明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并于内网下发,供各分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73277件,涉及保费159434.7万元。时任新华人寿市场部总经理罗晓晖,时任新华人寿总裁助理、副总裁李源,时任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秦奋,时任新华人寿副总裁于志刚,分别对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一是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新华人寿业务系统中个险业务和银代业务承保数据存在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其中,客户电话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17788件,银代业务5020件;身份证号码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70件,银代业务7件;地址不真实涉及个险业务5170件,银代业务237件;保单完成回访号码不真实涉及498件。二是新华人寿报送的2016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中,180959件小额理赔数据中“赔款支付指令发出时间”以及193124件赔案中“理赔业务结案时间”存在不真实问题。三是新华人寿人力资源部于2017年12月5日11:09提供的材料内容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时任新华人寿个人业务与机构发展部总经理安秀丽,时任新华人寿个人业务与机构发展部总经理、个险销售部总经理唐鹤飞,时任新华人寿总裁助理、副总裁李源,时任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刘晓芳,时任新华人寿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秦奋,时任新华人寿总裁助理、副总裁于志刚,时任新华人寿核赔部总经理朱敏,时任新华人寿总裁助理王练文,时任新华人寿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王洪礼,分别对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根据新华人寿出台的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附加个人(2014)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按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执行。该费率浮动未按照公司在我会备案的费率执行。上述期间,新华人寿共计承保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上述附加险166844件,涉及保费2089.2万元。其中,166298件费率按照条款所附标准费率70%收取,涉及保费2079.8万元。时任新华人寿市场部总经理罗晓晖,时任新华人寿副总裁李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公司公告以上内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员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而有效的研究,形成有关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形成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指导意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主要包括行业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市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量化风险控制。

本基金投资新华保险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公司隶属四家国有上市险企之一,股东背景雄厚。自2015年开始转型保障产品战略,以健康险为首的保障产品占比逐年增高,价值率改善明显。2018年,公司保费增长明显,截止9月份,公司保费累计增速11.32%,且健康险占比逐步提升,公司价值积累不断提速。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过本基金份额。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临时公告

9.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