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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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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玉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玉利

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18-038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6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签署:1、《技术服务合同》。由公司为公路所“海南省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的路面工程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2、《设备购置合同》。公路所向公司购买“在用交通标志、标线性能评价与设置综合效益研究系统仪器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25万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牛开民、叶慧海、刘冬丽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进行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进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增设董事会办公室、基础技术研发部和试验测试事业部等三个部门。具体部门职责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进行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进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公司代码:603860 公司简称:中公高科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