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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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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胜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革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正明

日期-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公告编号:2018-01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变动情况分析:公司2018年1-9月筋条和电子线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具体情况如下:1、筋条平均采购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系钢材的市场价格上涨较多;2、电子线平均采购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客户向公司定制的导电软管规格型号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司采购的电子线规格型号发生较大变化。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公司代码:603657 公司简称:春光科技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