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姚奎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淑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永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较年初增长5.97倍,主要原因是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部分闲置资金由原来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转为银行定期存款,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2、 预付账款期末较年初下降71.75%,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增长46.88%,主要原因是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增加所致。
4、 在建工程期末较年初增长51.26%,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中的总部年产20万吨植物蛋白饮料建设项目本期投入增加,且尚未到达转固状态。
5、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年初增长195.83%,系公司预付的工程设备类款项增加所致。
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减少45.19%,系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应付款项减少所致。
7、 预收账款期末较年初下降67.34%,主要系本期经销商预收货款已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实现
销售收入所致。
8、 应交税费期末较年初下降46.45%,主要系我公司本季度末未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9、 股本期末较年初增长52.18%,主要原因是我公司增发新股及股利分配中的送红股所致。
10、资本公积期末为32.23亿元,系我公司2月份首发上市确认的股本溢价。
11、研发费用本期比上期增长134.64%,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2、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减少2670.49万元,主要系我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期增加3284.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期对外借款收回,冲销资产减值损失3000.00万元,本期无相关业务。
14、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比上期增长84.57%,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资产的损失较少所致。
15、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期增长205.0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公益性捐赠等支出比上期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8.53亿元,系我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32.85亿元,分
配上年度股利14亿元,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11.47亿元,系上期发放现金股
利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奎章
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18-045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奎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马永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马永利先生自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后,将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马永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马永利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养元饮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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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马永利先生简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吴卜乐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吴卜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卜乐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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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吴卜乐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马永利先生简历
马永利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业务员,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包装车间班长、销售内勤;2006年3月起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财务部主管会计;2017年10月起担任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1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马永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27,89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吴卜乐先生简历
吴卜乐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6年2月入职公司,先后在公司综合办、财务部任职;2017年11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任职。
吴卜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18-046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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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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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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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3156 公司简称:养元饮品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