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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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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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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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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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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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5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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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55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国内经济增速趋缓,投资和消费增速下滑,贸易顺差压缩。社融增速持续下行,紧信用环境下非标融资明显收缩,而表内信贷增速一直低于预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通胀方面,受供给侧改革和环保政策持续影响,PPI环比上行,同时鲜菜、猪肉价格上行叠加房租价格上涨,推动CPI小幅向上,呈现一定类滞涨格局,但年内来看国内通胀压力不大;政策方面,宽货币信号已明确,央行通过降准释放流动性,抵抗内外部压力,财政政策也不断释放出积极信号,但受制于银行风险偏好较低且地方政府加杠杆空间有限,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阻力较大。海外方面,美国经济增长和就业数据超预期强劲,按进度已进行了年内第三次加息,全球流动性收紧过程中,部分新兴市场国家资产价格承压。
在宽货币而信用环境没有明显改变的大环境下,债券市场3季度下行为主,利率债先是在降准的带动下收益率快速下行,后随着着“宽信用”信号的不断释放和地方债发行的供给压力大幅飙升,收益率有所上行;而信用债,在季初资金面宽松和资管新规略有放松的影响下,收益率快速下行,信用利差明显压缩,后随着违约事件的爆发,信用利差特别是中低等级信用利差有所走扩。3季度整体看,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的收益率分别上行13BP和下行5BP至3.61%和4.20%;3年期AA中票、5年期AA中票、1年AAA短融分别下行48BP、11BP和85BP至5.01%、5.53%和3.69%。
权益市场方面,3季度宽货币政策及一系列刺激信号的出台并没有给市场带来信心,政策有效性存疑,市场对国内经济预期仍然悲观,中美贸易战仍在不断升级,全球流动性收紧给部分新兴市场国家资产价格带来较大冲击,人民币汇率亦承压,在此环境下,A股市场风险偏好持续下行,权益市场各板块持续下跌。3季度整体看上证综指、沪深300、创业板指分别下跌0.92%、2.05%和12.16%。
3季度本基金债券方面维持中高等级信用债的配置思路,期限有所拉长并适当使用杠杆策略,同时增加了长久期利率债波段操作。权益资产方面偏谨慎,仓位维持较低水平,持仓以盈利稳定、行业景气度相对更确定的消费品种为主。
展望后市,海外方面,美国经济大概率维持强势,发达国家货币正常化导致利率进入上行周期,新兴市场国家资产价格将持续面临较大压力。国内来看,国内房地产投资增速存在回落压力,基建投资增速在地方债大量发行后预计能有所企稳,但托底经济效果有限;制造业投资动力不足;出口在贸易战阴霾下面临较大的压力。总体来看,国内经济存在较为确定的下行压力,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需要更长的时间以及更多切实有效的政策出台予以配合。
债券方面,未来走势将取决于向下的经济周期和逆周期刺激政策之间的博弈。站在当前时点,经济下行压力明确,宽松的货币政策已为事实,而宽货币向宽信用的传导可能会慢于预期,前期制约债市表现的地方债供给压力高峰已过,虽然中美利差会对国内利率形成一定制约,中长端利率债仍有向下空间。信用债方面,宽信用受阻的情况下,民企出现加速违约,国企负面事件也相应增加,低等级信用债将持续面临较大的风险。投资策略上继续以中短久期高等级信用债做基础配置,杠杆套息策略依然有效,长久期利率债则择机参与。
权益市场方面,宽货币是否能向宽信用传导特别是往高效率部门传导以及是否能出台切实有效的改革政策是市场能否重拾信心的关键,目前来看机会仍需等待。上市公司盈利增长情况今年以来有小幅下行趋势,4季度仍有继续向下压力。从估值角度,上证50股息率已接近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代表大类资产角度看股票相对吸引力提升。横向比较全球市场,A股估值在全球范围内亦具有相对吸引力,随着MSCI纳入A股权重因子的提升以及富时指数纳入A股,外资将成为A股市场重要增量。因此从估值角度认为当前时点也无须对股票市场过度悲观。板块上,认为增量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未来权益市场仍将是结构性行情为主,新经济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将能在中长期跑赢指数。操作策略上,短期依然偏谨慎注重自下而上的择股,后续关注制约当前风险偏好的几大因素的边际变化带来的机会:1)托底经济及改革制度推进的进度和效果;2)中美贸易战进展;3)全球流动性收紧进度及新兴市场国家风险的演化。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3季度,景颐宏利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7%;景颐宏利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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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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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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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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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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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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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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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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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