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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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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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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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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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不低于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8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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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55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宏观经济运行相对平稳,7、8月份工业增加值当月同比增速与6月份,累计至8月同比增速小幅回落;发电量同比增速有所加快, 累计至8月同比增速达到7.3%;PMI指数总体有所回落,但仍在荣枯线以上;但原材料库存、生产经营活动预期分项指标继续回落。由于去年高基数,PPI同比增速继续下滑,将影响中上游企业的盈利能力;CPI3季度有小幅抬头,持续中性的货币政策以及去杠杆的政策导向使得通胀风险不大。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使得市场对经济形势产生了非常大的担忧和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歧。
从股市表现看,受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美国加息、宏观经济无起色等因素影响,大部分行业和个股出现较大幅度下跌。仅有少部分行业板块出现上涨,主要是受国际原油价格大涨影响的石油化工产业链;以及受避险情绪驱动的低估值的金融板块。
本基金基于基本面的趋势分析和判断、业绩的确定性和质量以及合理的估值水平进行个股选择,在风格上保持灵活的投资策略。
过去两年宏观经济经历了一次小型复苏,同时供给侧改革和环保限制加强使得产能并未像前几次周期一样出现大面积过剩的情况。因此,经济内生性的周期强度已经大大降低了,而主要影响因素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贸易战所产生的直接和次生影响。二是,宏观经济政策的腾挪空间;三是,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目前,贸易战问题不仅仅包含了中美贸易失衡的问题,还反映了全球经济、政治格局问题,具体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很难判断。国内的常规的宏观经济政策腾挪空间不大,过去通过房地产持续加杠杆的老路已难以为继。产业结构升级才是未来真正的出路,即只有创造新的收入才能解决旧的负债。这里有几个方向值得关注:消费占GDP比重会持续提升,制造业向高端升级,传统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可能带来的一系列改革。
本基金坚持从公司基本面出发,自下而上发掘业绩趋势向好、盈利能力强和业绩质量高的个股投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3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8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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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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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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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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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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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股票代码:002672)于2018年6月25日收到江西省丰城市环保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丰环罚告字(2018)18号),因其控股子公司江西东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东江”)二燃室温度经常低于环评要求的≥1100度的要求,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江西东江被罚款五十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由于中央环保督查组今年重点督查危废产业,不少危废处理企业因违规经营被关停,致使全国各地的危废处理能力大幅收缩,另一方面,由于环保部门严格管理产废企业合规处理危险废弃物,危废产生量急剧上升,危废行业供需结构迅速逆转,形成很大的供需缺口。预计供需紧张状态未来3-5年都难以改观。作为业内运营水准较高、较为规范的企业,东江环保预计充分享受这次行业红利。东江环保也是业内少数全部基地正常运营并通过环保督查的危废处理企业,这也说明东江环保的运营质量。
6月25日,东江环保收到江西省丰城市环保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丰环罚告字(2018)18号),公司对此次指控全部否认,后续处理结果仍待观察。公司作为业内公认的行业龙头,项目运营有口皆碑,此次事件更多反应公司管理存在瑕疵,而不能说明公司的运营质量。此次事件不涉及违规处理危险废弃物,预计不会影响江西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破坏我们的逻辑判断。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东江环保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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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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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