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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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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A类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C类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本基金于2015年6月1日增设C类基金份额。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55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8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6.5%,增速持续下滑。9月PMI指数50.8,景气指数继续回落。8月PPI同比上涨4.1%,环比上涨0.4%,同比涨幅回落;8月CPI同比上涨2.3,涨幅上升。3季度宏观经济呈现类滞胀的压力,投资和消费增长都下滑,贸易顺差压缩。货币政策基调防风险,继续维持稳健中性的政策取向,但市场流动性边际宽松,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8月M2增速8.2%,增速平稳;M1增速回落至3.9%。9月末外汇储备3.09万亿美元,略微下降,汇率受到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呈现贬值趋势。受经济下滑、中美贸易战和汇率贬值等因素影响,3季度上证综指、沪深300、创业板指分别下跌0.92%、2.05%和12.16%。受到短期不利因素影响,业绩稳定的蓝筹股和具备竞争优势的白马成长股出现较大回调,但长期看,真正具备竞争力、估值相对便宜的公司是能够战胜市场指数的。本基金继续以基本面选股为主,今年以来主要配置估值合理、盈利能力强、业绩表现稳健的价值蓝筹股。债券方面,债券市场3季度下行为主,利率债先是在降准的带动下收益率快速下行,后随着“宽信用”信号的不断释放和地方债发行的供给压力大幅飙升,收益率有所上行。3季度整体看,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的收益率分别上行13BP和下行5BP至3.61%和4.20%;1年AAA短融下行85BP至3.69%。本基金3季度债券配置以利率债和存单为主。

展望第四季度,若全球金融环境进一步收紧,尤其是美元持续强势的话,新兴市场的资产价格仍将承压。国内经济存在较为确定的下行压力,本轮宽货币至宽信用的传导需要更长时间,基建、地产投资增速都存在回落压力,中美贸易冲突加剧,对进出口的负面影响仍有待进一步观察。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供给侧改革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本基金依然以基本面选股为主,持续看好具备竞争优势、盈利能力强、管理优秀以及估值合理的行业龙头公司,力争获取长期投资回报。债券部分,继续以中短久期高等级信用债做基础配置,杠杆套息策略可行,长久期利率债则择机参与。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3季度,领先回报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9%;

2018年3季度,领先回报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2017年11月17日,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金融票证、未尽职审查保理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监罚决字〔2017〕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发银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3倍罚款52661.37万元,对其他违规行为罚款2000万元,罚没合计72215.16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广发银行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7年底净资本1498亿元,本次处罚合计7.22亿元,对其资本有一定影响,但尚不能对广发银行的资本和流动性安全造成明显威胁。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广发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2.2018年2月12日,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股票代码: 600000)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监罚决字〔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浦发银行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2018年7月26日,因浦发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对其合计处以170万元罚款。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浦发银行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8年6月底净资本5125亿元,资本充足率12.22%,本次处罚规模相比其资本而言较小,对其资本规模及信用资质影响较小。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浦发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3. 2018年1月4日,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部分理财资金用于增资和缴交土地出让金,与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的问题,上海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上海银行作为上海地区最大的城商行,业务范围正逐步拓展向全国,截至2018年6月底净资本1767.59亿元,资本充足率13.44%,本次处罚规模相比其资本而言较小,对其资本规模及信用资质影响较小。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海银行进行了投资。

4. 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